第307章 如何留人
中國古代創造了偉大的農耕文明,由此可見曆朝曆代皆是以農業為基礎立國,可到現今問問最苦逼的人群是是誰,二十年前的答案依然百分之百是‘農民’。
在宋代農民占據國家人口的絕大多數,那麼田賦也就成了國家重要的财稅來源。
宋代的田賦征收以田畝為依據,将田畝按土地質量分為若幹等,按等确定每畝稅額。
仍沿襲兩稅法,分夏、秋兩次繳納,夏稅六月一日開征,稅額以錢計。
秋稅十月一日開征,以米計。
宋初曾按中、下兩等均定田賦,田賦繳納物有固定的品種,如夏稅以征絹為主,用于軍衣及官吏衣料之需;秋稅以征糧谷為主,用于軍糧民食之需。
宋代兩稅按畝征收,應該說是比較合理的,可是經不住有人會變通。
賦稅雖有規定的征收品種,但官府可根據當時需要,變換征收品種,這就是所謂折變之法。
按規定,變換品種時,必須使它們的輕重即價值相等,但實際折變時并不遵循這一原則,折變成為官府利用物價波動搜括民财的一種手段。
另外,田賦按規定應在當地繳納,但官府常常“以有餘補不足”為理由,把所征物品讓百姓從此地輸往彼地,從近處輸往遠處,這就是所謂支移。
支移所需費用完全由納稅人承擔。
不願支移者可以納錢,稱“道裡腳價”。
百姓為了免去遠輸之苦和支付道裡腳價,往往到指定的稅糧輸納地購糧繳納。
地方官往往借支移之名盤剝百姓,本來可以就近入倉的稅糧,也強迫百姓繳納道裡腳價,直至将支移腳價并入正稅征收。
宋代田賦在支移、折變之外,還有其他各種附加,如屬手續費性質的頭子錢,名為儲糧備荒的義倉稅,以及沿襲五代的農器錢、牛革筋角稅等。
另外還有蠶鹽錢,醋息錢,市例錢等等。
附加稅項目衆多,且不斷增征,寸積月累,很快超越正稅,最終農稅總額在南宋末葉逾超正稅三四倍多。
總之,北宋以至南宋,田稅的附加稅名目繁多,有的遍征全國,有的專征數郡或一地,有時興,有時廢,不一而足。
除過依照土地征收的正稅及附加稅外,針對農民的還有徭役。
宋朝的主戶還要到各級政府去服差役。
差役的負擔十分沉重工,一些有權勢的地主都要設法逃避,最後大都落到中、下戶頭上。
他們一旦承擔了主管官物,負責辇運的衙前等重役,往往傾家蕩産。
另一種雜徭,則幾乎全部由農民來承擔。
以緻朱熹都看不下去了,說:古者刻剝之法,本朝皆備……
趙昺前世也算半個‘宋粉’,聽罷莊世林的解說立刻粉轉黑了。
這哪裡是人人想穿越至此的大宋,分明就是黑暗的‘舊社會’,即便是在被标榜為清明時期的仁宗、神宗朝也與史載相差甚遠。
就說義倉稅,它就源于以親民著稱的仁宗皇帝,當時主要面向富裕農民征收,即三等以上戶及大中地主,以處義倉防備水旱。
可到了哲宗朝就改為納糧至地方倉庫,以之補充國家的經費。
于是就失去了義倉的原意,成為一種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