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大理寺?都察院?
北司鎮撫使劉大心中還有一個疑惑:在他看來,賀六是個凡事得過且過的人。
在丁旺的案子上,賀六表現的有些反常——有些太上心了。
丁旺既已被刑部的人審出了個“清白身”,以賀六的平日的為人,應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才對,為何他對這案子如此上心?
劉大年僅三十,哪裡聽說過二十年前那場詭異的“鬼宅案”,以及案子唯一的線索——《聚寶要術》?
現在賀六懷疑,柱中藏銀的法子,是丁旺從《聚寶要術》中學來的。
丁旺是他追查父親、妻子死因的線索!
賀六雖然信誓旦旦的跟老胡說,沒有動追查鬼宅案的心思。
可父親一條命,妻子一條命,他怎能放棄追查真相?
第二天晌午,賀六和老胡押着丁旺來到大理寺。
錦衣衛六爺親自來交接案子,大理寺不敢怠慢。
大理寺卿孫鶴南這個正三品大員親自迎接賀六。
賀六見到孫鶴南一拱手:“屬下見過孫大人。
”
孫鶴南笑道:“老六,都是吃刑獄飯的自家人,何須多禮?
什麼案子,勞煩錦衣衛六爺親自出馬?
”
賀六将丁旺的案子告訴了孫鶴南。
并将案卷一并承上。
孫鶴南接過案卷時,臉上露出一絲笑容:“大明有制,大理寺、刑部、都察院是朝廷的三法司。
大理寺複查刑部審結的案子,是洪武爺定下的規矩。
這案子我接了。
放心,老六,若是這個丁旺有罪,我們大理寺一定讓他認罪服法!
”
出了大理寺,回到北鎮撫司。
在值房裡,老胡對賀六說:“刑部審結的案子到了大理寺手裡,這個丁旺肯定是必死無疑!
”
朝中之人都知道,三法司之間不和。
那位大理寺卿孫鶴南,和刑部右侍郎許遠舉在朝堂上是出了名的冤家對頭。
孫鶴南一定樂得将丁旺定罪,打刑部的臉。
指揮使陸炳差人給賀六遞了話:三日後,去大理寺,看看大理寺是如何給丁旺定罪的。
三日之後,賀六再次來到大理寺。
大理寺卿孫鶴南依舊是那一臉笑容:“老六又來了?
”
賀六拱手:“又來讨饒孫大人了。
還是丁旺那個案子,不知大理寺是如何給他定罪的?
”
孫鶴南一臉驚訝:“定罪?
定什麼罪?
”
賀六道:“難道案子還沒審結?
”
孫鶴南大笑:“老六也太小瞧我們大理寺了。
錦衣衛交待下來的案子,我們怎麼敢怠慢?
昨日便審結了。
”
賀六糊塗了:“審結了為何沒有給他定罪?
”
孫鶴南一臉尴尬:“這個丁旺是無罪之身,為何要給他定罪?
”
這次,輪到賀六一臉驚訝了:“無罪?
你是說,你們審訊的結果跟刑部一樣——丁旺是清白的?
”
孫鶴南點點頭:“我們大理寺接了這個案子立刻就開始查。
司務、獄椽、司直、錄事、主簿、評事、寺丞、少卿一直到我這個寺卿九級會審!
查來查去,這個丁旺的确是清白的。
盜銀一事純屬子虛烏有。
”
賀六被震驚了!
刑部從上到下都說丁旺無罪!
大理寺從上到下都說丁旺無罪!
這隻有兩種可能——其一,他用偷盜的二十萬兩銀子,賄賂了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員。
其二,丁旺的确是清白的,是萬安良胡攀亂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