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到了,45盧币。
”
“嗯……嗯?
”
“45盧币。
”
“好的。
”
卡倫自然不可能把自己的小金庫随身攜帶,但平時衣服口袋裡還是會揣個幾百盧币。
遞過去一張50面值的盧币,
司機收了,微笑道:
“多謝您的慷慨。
”
“嗯?
”
卡倫隻能點點頭,接受了“5盧币”變成小費找不回來的事實。
下了車,
出租車開走了。
這打車費,可真貴啊。
50盧币,夠一個四口之家一日的生活開銷了,而且是早中晚三餐至少都是基礎搭配的那種;
從皇冠舞廳到明克街,也不算遠。
這一刻,卡倫找回了當初上大學打車時,盯着計價表上的紅色數字從起步價一步步往上跳的感覺。
茵默萊斯家的靈車沒停在門口的路邊,證明叔叔他們還沒回來。
“唉……”
看着眼前的這棟被稱之為“家”的建築,卡倫心裡又複雜了不少。
“警察局,報告,意外,不是異魔……”
那個穿灰色裙子的女人話中關鍵詞,在卡倫腦海裡不停地回響。
剛剛發生意外的舞廳,來了兩個人,可以接到警察的通報,這意味着他們具備着某種官方的身份,最後,又牽扯到“異魔”。
這個世界,看起來是很正常的;
至少,從報紙與書籍中,是可以得到正常的結論。
但事實,并不是這樣。
人都是有趨利避害的本能,在出租車停下之前,卡倫一門心思的都是想離開這個家,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當然,這個生活得靠自己的努力去逐漸使得其變得“富裕”和“從容”。
可現在,他忽然意識到,這看似正常的世界表皮下,确實存在着一股暗流。
家裡的爺爺,一直在權衡着到底殺不殺自己,可目前為止,爺爺所做的實際行動無非是“圈禁”自己,隻要自己不主動逃離“羅佳市”,就不會觸碰禁忌。
而外面,卻像是一個“獵巫”的世界。
“你怎麼可能不是異魔!
你怎麼可能不是異魔!
”
霍芬先生在病床上的嘶吼,依舊在耳。
左手,再度攥緊;
雖然卡倫并不清楚“異魔”的詳細概念,但自己這種“借屍還魂”的身份,從一開始,就敲掉了他骨子裡的底氣。
因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并不是原裝貨。
所以,
外面,
還值得出去麼?
與外頭危險的未知對比起來,
好像爺爺的形象,一下子就變得……和藹了許多。
最應該殺死自己的時候,就在自己剛蘇醒的那幾天。
而在那幾天爺爺沒有動手殺自己,看似是在猶豫和權衡,但伴随着時間的推移,人是會和自己和解的,同時也會逐漸“适應”與“習慣”;
畢竟,卡倫又沒像是一個不懂事的熊孩子,每天在家裡撒潑打滾亦或者沉着臉看誰都像欠自己一萬盧币,而是懂事、聽話、乖巧。
爺爺的“怒氣”與“殺意”,伴随着時間流逝必然會慢慢地降低,自己在這個家裡,其實是越住越會更安全。
這時,
卡倫看見狄斯的身影從西邊走來,穿着神父的衣服。
卡倫就這麼看着他,看着他,目不轉睛。
一直到狄斯臉上也浮現出些許疑惑之色,在卡倫面前,停下了腳步。
“爺爺,您回來了。
”
“嗯。
”
卡倫推開門,和爺爺一起走入家中。
“父親,您回來了。
”
“嗯。
”
瑪麗嬸嬸随即又看向卡倫,道:“你叔叔從醫院打電話回來了,讓我留意你是否回來了,他說當時有其他喪儀社的靈車也趕到了,為了防止被截單,他就沒等你先開車去了醫院。
等他回來我會好好地罵他的,那條街剛出了意外,還死了人,肯定很亂,他怎麼能把你一個人留在那兒。
”
平日裡,瑪麗嬸嬸對卡倫是刀子嘴豆腐心;
在爺爺面前時,連嘴都會變成豆腐。
“嬸嬸,我已經成年了,一個成年人怎麼會連家都不知道怎麼回呢,不管我在哪兒,我都能循着家的味道回來的。
”
狄斯走到沙發那邊坐了下來,問道:“出了什麼事?
”
瑪麗嬸嬸輕輕拍了拍卡倫的肩膀,然後去二樓廚房準備茶點。
卡倫在狄斯對面的沙發坐下,将皇冠舞廳的事告訴了爺爺;
等說到發現被藏在舞台下方的屍體時,
剛端着茶點擺放好的瑪麗嬸嬸也不由得捂住嘴,防止驚呼出聲。
這倒不是瑪麗嬸嬸故意想在公公面前表現出自己的淑女柔弱一面,
是,
她是已經成長成了一位優秀的殓妝師,但這并非意味着她的膽子一下子就變大了。
她不害怕那些屍體,是因為她已經把他們當做了自己另一種“顧客”,熟悉了之後,對屍體就沒那種畏懼感了;就像是養蛇的人不會害怕蛇一樣。
可這種變态連環殺手,誰又能笃定對方不會對自己出手,保不準自己哪天也能成家裡的“客人”了。
卡倫将屍體細節描述完後,又将自己和杜克警長“交流分析”的内容和盤托出。
原本,這段内容會被他保留的,畢竟他想暗地裡發展一些關系與人脈,但遇到那對出租車上下來的男女後,卡倫改變了想法。
爺爺,
您看,
您的孫子不僅會做飯,能做心理咨詢,還能幫警察破案。
“天呐,卡倫,這些都是你想出來的?
”瑪麗嬸嬸在旁邊發出驚呼,臉上挂滿了不明覺厲的神情,“你是怎麼做到的?
”
“簡單的說,就是代入吧。
”卡倫盡可能地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不僅是向嬸嬸解釋,也是在向爺爺一起解釋;
畢竟,
狄斯不可能像嬸嬸那樣發問:天呐,我的孫子你是怎麼做到的?
“把自己代入到兇手的角度,根據兇手留下的線索與細節,去反推出兇手這麼做的……心理原因。
”
狄斯喝了口紅茶,
淡淡道:
“你能很容易地代入兇手的角色?
”
“……”卡倫。
這話很容易與“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靠齊。
卡倫馬上解釋道:
“爺爺,嬸嬸,其實是這樣的,一般來說,越是覺得自己是藝術家的兇手,他的心思,反而越是好猜,也就越是容易代入。
有些人會覺得自己很特别:
比如喜歡孤獨,不喜歡交際。
但九成以上的人,都不喜歡交際,剩下的那一成交際很厲害的人裡,大半若是有的選,也喜歡一個人待着靜靜。
比如多愁善感,内心充滿惆怅,容易對人和事物産生共鳴,内心中一直有着一種傾訴欲,想記錄和留下來。
但大部分三十歲左右一事無成的人,無論男女,都會誤以為自己是個天生的作家。
越是追求高調,越是追求特殊,越是認為自己該高調與特殊的人,他們反而越是普通。
所以,他們的思維,反而很容易代入。
當他們突破了人性囚籠開始殺人獲取快樂時,他們已經從人轉變成了野獸,野獸哪裡有多少是真的聰明的?
”
卡倫一口氣解釋了很多,說完後,喝了一大口茶。
狄斯聞言,若有所思,道:“很新穎的理論。
”
“所以,我以前看的電影和小說,裡面很厲害的壞人,都是騙我的?
”瑪麗嬸嬸問道。
“任何事情都是有特例的,嬸嬸,不過文藝作品為了突顯戲劇性和沖突性,普遍會把壞人進行那樣的描述。
”卡倫拿起茶壺,半起身,先給爺爺添茶,繼續道:
“真正的智者,會懂得克制殺戮。
”
瑪麗嬸嬸拍了拍兇脯,道:“是的,是的,肯定是好人裡聰明的人最多。
”
家裡的電話鈴響了,瑪麗嬸嬸走過去接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