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廉政督察府的人不必科舉出身呢?
大明朝的貪污起源之一是什麼?
是官官相護,進入官場就必須向官場規則妥協。
廉政督察府的人是絕對不能從官場内部選的,有人的确會背叛自己的階級,例如李岩,一個地主家的公子,一心幫助窮苦老百姓,被皇帝提拔做了河南布政使。
但這種例子萬中無一啊!
一般人怎會背叛自己的階級或者圈子呢?
所以,這相當于是在整個大明朝的行政官員的腦袋上懸了一把劍。
一個獨立出來的司法部門,不是監察百官,不是考核,也不是監控、立案。
而是專門做調查。
并且,廉政督察府大的人事權也不在吏部,而在皇帝自己手裡,由皇帝直接任命。
這就完全脫離行政官員的體系裡,則完全脫離文官的控制。
那這個部門與錦衣衛有什麼不同?
當然有大大的不同!
錦衣衛是皇帝的親軍,主要,錦衣衛是軍隊,調查任何事情,說得好聽是暗地裡調查,說得不好聽就是偷偷摸摸調查。
然後就是執行皇帝交代的任務。
錦衣衛有權捉拿任何人,甚至包括皇親國戚。
但是,錦衣衛沒有責任。
例如今年必須肅清湖廣省的貪官,這個目标,廉政督察府就必須承擔起這個目标和責任,達不到必須問責。
這就承擔權力帶來的責任。
而錦衣衛就不必對任何事負責,他們隻需要去執行皇帝要做的事情。
這就是最大的區别。
簡單總結就是:一個是暗處的,一個是正式的衙署。
錦衣衛存在的價值,就是為了皇帝對諸多事情便宜行事,并且給皇帝更多的情報。
所以啊,這兩個部門是完全不同的。
那都察院具體職責有哪些?
一是彈劾。
二是監察。
三是立案審理。
與廉政督察府有合作,但互不轄制。
那麼問題又來了。
廉政督察府的人到底從哪裡招募來?
直接招募農民顯然不現實。
有兩種方式。
一是解決眼前急缺人的方式,即從軍隊裡招募。
有不少士兵立有戰功,但在戰争中受過傷,雖然四肢健全,可對身體影響極大,這個時候,離開軍隊,調入廉政督察府是最合适的。
他在軍隊中得到過曆練,做事雷厲風行,能解決問題。
當然,必須得是在軍隊裡表現良好,名聲也非常好的人。
優先肯定是從京衛軍中挑選。
二是從北京大學的司法學院裡挑選人出來,這些人讀過書,了解大明律法,沒有參加過科舉,和官員是兩個世界的人,有理想,再合适不過了。
“王承恩。
”
“方正化。
”
“廉政督察府,就由你協助李自成督辦,不得有任何幹預。
”
“遵旨!
”
到這裡,群臣總算是徹底明白了。
廉政督察府完全獨立在行政之外了。
一般内閣是皇帝的秘書班子,給皇帝獻計獻策,同時協助皇帝處理許多事情,要不然怎麼叫輔政大臣呢!
可現在,這事完全就繞開了内閣,讓方正化來協助李自成建立這個廉政督察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