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難做主
喪期一過,趙昺算是解脫了禁閉。
他提出自己的寝宮太小,隻有十幾間房無法安置自己衆多随從,要求進行擴建。
張世傑想都沒想就同意了,這起碼說明陛下已經打算在此長住沒有離開的意思,且皇帝要改善下居住環境也不為過,馬上調集數千軍民協助,三天時間便在原來帝所的基礎上建成一座擁有房屋四十多間,功能齊全,擁有三進三路的院落供皇帝居住。
趙昺轉了一圈沒說什麼便搬了進去,而心中卻苦笑不已,暗罵這張大人還真是心思缜密。
他是把宮城擴建了,卻把後宮分成了兩部分,使自己與太後分居東西兩個院子。
兩處雖有角門相通,可中間有一條寬三丈的甬道,若想過去就必須穿過這條毫無遮掩的通道,而其間則有張世傑派駐的崗哨和巡邏隊負責警衛。
張世傑這個設計很巧妙,他如此做便能将手伸進了宮城之中,卻又不會和皇帝的護軍和警衛宮城的殿前軍發生沖突。
而趙昺要跑必定要帶上太後,否則其便可以太後廢帝另立。
可隻要他一動便會被守在甬道中的崗哨發現,立刻向部署在宮城外圍的警衛部隊示警,那再想帶走太後便是不可能的了。
趙昺吃了個暗虧也隻能呵呵了,但他并不以為意,因為他現在還沒有想跑的意思。
可張世傑卻并不這麼想,對皇帝的防範一絲也沒有放松,瓊州諸将在殿下繼位後不僅立刻上了賀表,還要求入朝勤王,他同樣想都不想便拒絕了,讓帥府軍入朝在他看來那純粹是引狼入室。
理由同樣十分直接、簡單——朝廷财政苦難,糧饷供應不足,養活不起這麼多人。
帥府一班人卻不死心,一計不成又生一計,既然不讓他們入朝那便請朝廷入瓊,現在他們雖然也不寬裕,但日子還能過得去。
張世傑更加不肯,去瓊州那就是羊入虎口,當下便請旨駁回了。
瓊州一班人三番五次的胡攪蠻纏,加上這些時日陛下平庸、怯懦的表現,讓張世傑斷定陛下并非外界傳言那般的神勇和睿智,而是後邊有人操縱将陛下打造成了一個神,以便為篡位另立做準備,卻沒想到前帝這麼快就死了,過去的殿下名正言順的成了陛下。
因此讓瓊州這幫人很不甘心,仍然想控制陛下謀權。
張世傑知道若是再硬生生的拒絕,這班處心積慮很久的人說不定就會狗急跳牆強行入朝挾持陛下。
想想他們當初欲擁衛王為帝,不過是為了榮華富貴,如今自己給他們便是了。
于是幾個宰執商議一番,以為瓊州諸将護佑陛下有功應與封賞:應節嚴應居首功,封為寶谟閣大學士,領兵部尚書銜,仍為廣南西路安撫使,統管瓊州軍政;江璆封龍圖閣學士,領戶部侍郎銜;其下高應松、蔡完義等人皆有封賞。
而帥府軍授殿前侍衛親軍軍号,趙孟錦為馬步軍都統,劉洙為水軍都統,同授護國将軍。
聖旨一下,果然瓊州一班人不再吵嚷着入朝了。
可他們上了謝表後便推說從瓊州到涠洲島的水道浪大灘險、船隻轉運糧食困難,便不肯再給朝廷供應糧饷了,連他們曾經的主子都不顧了。
這讓張世傑憤恨不已,可又無可奈何,隻能在堂上大罵他們不忠不義。
小皇帝卻不以為杵,反而笑了,讓其心中好生煩悶,直到陛下下旨将他們申饬一番心中才好受了些……
轉眼進入六月,趙昺當皇帝二十多天了,覺的唯一的好處就是吃的比在瓊州好多了,其它的就隻剩下煩悶。
别說在瓊州時一呼百應的威風了,他現在說話不出東宮,卻還要擔心新撥來的那幫内侍、宮女會打自己的小報告。
這皇上當的如此窩囊怎麼能不讓趙昺上火,不過好在早有思想準備沒有憋出病來。
他知道這其中有自己年幼不能親政的原因,而現行制度下他即便親政也難以‘恣意妄為’,什麼事情都能說了算,讓他不禁大罵古裝電視劇的腦殘導演誤人子弟……
我們看古裝影視作品,往往會覺得以前的君主金口玉言,口出為敕,口含天憲,是吧?
皇帝如果心皿來潮,或者想辦某一件事,就會喝一聲:“傳———拟旨!
”然後口授一道聖旨。
聖旨寫出來,馬上就是效力至高無上的法律,誰敢有異議,就是“抗旨”的大罪,不死也讓他脫層皮。
假如你相信這是真的,那你就被狗皿電視劇帶進陰溝裡了。
事實上,君主的诏書從草拟到生效,通常都需要經過非常嚴密的程序。
趙昺知道起碼宋朝是這樣的。
正常情況下,所謂“聖旨”的出台都是以皇帝的名義發布,皇帝也當然有權力直接授意拟旨,但更為常見的情況,是宰執們經過廷議先将意見寫成劄子進呈皇帝,獲的認可後,再由皇帝授意草诏。
不管這旨意是來自皇帝本人,還是出自宰執們之手。
按照宋朝的制度,當它進入草诏的程序,一般都歸中書省的中書舍人起草,并不是說皇帝指定哪個親信太監大筆一揮就成。
而中書舍人的權力職責有二,一為制詞,即根據皇帝的旨意(詞頭)起草诏書。
但宋代的中書舍人又有一項特權:如果他覺得詞頭不合法度,無論這詞頭出自皇帝的意思,還是宰相的意思,他都可以拒絕草诏,這叫做封還詞頭。
中書舍人若封還詞頭,而皇帝又固執地非要下诏不可,那麼可以由次舍人草诏,但次舍人同樣可以封還詞頭。
理論上,隻要中書舍人達成拒不草诏的一緻意見,便可以将一道不适宜的诏書扼殺于萌芽狀态。
而這幫人在現代隻是相當于領導的秘書班子,問問誰敢不安領導的意思寫,錯一個字都能讓你停職反省去。
如果負責草诏的中書舍人認為詞頭并無什麼失當,或者他懶得多事,總之将诏書起草好了,也寫得很漂亮,便可以進呈皇帝禦畫(簽署畫押),錄黃(抄在黃紙上)行下。
但這不代表诏書就能夠順利地頒發下去,還要經中書舍人宣行,這就涉及到宋代中書舍人的另一項職權:“授所宣奉诏旨而行之。
”
由于是輪流值班,草诏的中書舍人與宣行的中書舍人未必是同一個人,如果宣行的中書舍人認為诏書不當,他還有權拒絕署敕行下,實際上就是駁回诏書。
如果負責宣行的中書舍人并無異議,便可簽名表示通過,這叫做書行,然後再由宰相署名,發至門下省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