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時分,鄭旭又再一次從噩夢中驚醒,滿頭大汗,臉色蒼白如紙,他又夢見了以前的事情。
當他清醒過來的時候,才意識到自己是在專案組的辦公室裡,而不是在卧室的床上。
從林博彥在監控錄像上發現了被害人的身影之後,時間又過去了一天,除了吃飯和上廁所以外,專案組的所有人都沒有離開過辦公室一步!
所有人都埋頭于電腦前面,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電腦屏幕,生怕錯過一分一毫的畫面。
更加可怕的是,專案組的這幫人仿佛不知疲倦一般,兩天一夜未睡,也未見任何一個人倒下,除了鄭旭之外!
鄭旭從未想過,他剛剛加入專案組才兩天的功夫,就已經累的像條狗一樣了,他根本跟不上其他人的進度。
這個時候,他才真切的認識到,所謂的“精英”和普通人的差别。
單從身體素質上來說,他連看起來柔弱不堪的劉雯都比不過!
鄭旭暗中歎了口氣,想要在專案組站穩腳跟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以後一定要更加努力了。
他離開了辦公室,去洗手間裡洗了把臉,當他再回來的時候,就發現其他人已經完成了任務。
短短的兩天時間内,在專案組馬不停蹄、不分晝夜的趕工下,終于查到了一點東西。
鄭旭端着幾杯熱咖啡過來,就聽見他們說,在監控錄像上已經發現了所有被害人的身影。
而且,幾個被害人在被殺之前,全都去過一家名叫“彼岸花”的酒吧。
專案組的衆人一人手裡端着一杯熱咖啡,湊在一起看監控,林博彥調出了“彼岸花”酒吧的内部監控錄像,然後按照日期和時間,挨個調出來給衆人看。
從第一起案子的發生,一直到最近一起案子的結束,中間相隔了接近一個月的時間。
所以,專案組的衆人必須要将這一個月的監控錄像全部都過一遍,這樣的工作量實在是可怕,恐怕隻有像林博彥這樣的天才,才能在短短兩天時間内完成。
閑言少叙,隻見林博彥快速的調出了彼岸花酒吧的監控錄像,然後一個個的指給我們看。
他的記憶力真的是非常的強大,隻不過看了一遍而已,他就可以清楚的記得,某個被害人具體在某一天的某個時辰,出現在了那家酒吧裡面。
林博彥的十指在電腦鍵盤上快速的翻飛着,時而用右手拖動鼠标,不停的滑行着,看得人一陣眼花缭亂!
他每次忽然停下手上的動作的時候,往往就代表着監控錄像上出現了被害人的身影了。
他的記憶裡強大到,幾乎可以精确到被害人究竟是哪一秒出現的,然後無比精準的将鼠标移動到那裡,實在是令人咋舌!
其他人對照着幾個被害人的照片,一一确認,監控錄像上的人究竟是否是被害人。
雖然夜晚的酒吧光線普遍昏暗了一些,監控錄像不是那麼的清晰,但還是能夠辨認得出人的臉孔的。
林博彥所指的那幾個人,确實和他們手中的照片是同一張臉,說明被害人生前全都去過這家酒吧,隻是日期和時間不同而已。
但有一個共同點是,幾個被害人都是去過那家酒吧之後,便慘遭殺害了。
這足以說明一個問題,當被害人去那家酒吧的時候,兇手肯定也在那家酒吧裡面!
換句話說,兇手肯定也在他們現在所看的監控錄像之中!
但是,酒吧每晚的人流量都很多,而專案組的衆人對于兇手的了解也很少,不可能看一遍監控錄像,就能推測出究竟誰是兇手。
在監控錄像之中,每一個被害人的四周都有許多形形色色的人,那一張張面孔看起來何其相似?
根本分不清誰是善的,誰又是惡的。
因為連軸工作了将近兩天兩夜,所有人幾乎都沒有合過眼,現在任務完成了,精神瞬間放松了下來,整個人頓覺疲憊不堪。
林隊一看衆人的情況,也知道無法再繼續工作下去了,就算是精英,也是皿肉之軀,不可能像機器人一樣,永遠不知道疲倦。
“大家都回去休息吧,睡幾個小時再回來工作!
”林隊看了下手腕上的手表,此刻已經是淩晨四點多鐘了,天很快就要亮了。
這一次,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因為大家确實是很累了,如果再不睡覺的話,根本就沒有精力繼續查案了。
鄭旭告别其他人之後,準備攔一輛出租車回自己的住處,但他一掏口袋才發現,錢包落在辦公室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