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倒是好膽量!
”聲音自内屋傳來,明歌擡眼,便看到了一身雪白長袍,自屋子裡出來的梅無痕。
梅無痕若是不做采花賊,不做山大王,他其實算是個翩翩佳公子,長得端正自不說,一雙眼睛就像話本子裡迷倒一片的桃花眼,且梅無痕這人時時刻刻笑嘻嘻的,讓人覺得他就像個不學無術的纨绔子弟,這樣的男人最容易博得女孩們的好感度。
看到明歌,以及明歌眉頭處的那顆黑痣,梅無痕微微一愣。
宿主荀明歌的眉頭有一個黑色的痣,也算是宿主标志性的一個黑痣,宿主在三慈庵的時候,許多的香客就是喜歡宿主的這顆痣,甚至還有個所謂的書生為這顆痣寫過一首詩。
梅無痕的表情逃不過明歌的眼睛!
明歌突然覺得,宿主那一世,梅無痕是知道宿主就是他曾經傷害過的人。
被瞞在鼓中的,隻有宿主。
既然這人已經認出了她,明歌也就不再廢話,她笑了一聲望向梅無痕,“多謝誇獎,膽量其實不大,不過兔子急了也會咬人不是。
”
梅無痕沒有說話,他走近明歌,目光定定瞧着明歌的臉,許久許久,才望進明歌的眼中。
對明歌一對視,又哪裡能不知道,明歌已然認出了他。
他緩緩垂下眼,抿着唇,半晌方說,“你?
”
那句你還活着被他口中一個打結變成了,“你怎麼找來的這裡?
”
明歌繼續笑,“你認識我?
”
梅無痕沒有搭話,他轉身朝屋子裡走去,走了幾步發覺明歌沒有跟上,他扭頭望着明歌說,“你跟我來!
”
明歌起身跟了去。
進了内室,屋子裡的擺設更顯雅緻,明歌略略掃了一眼,梅無痕卻已經走到床頭,自床頭摘了床頭挂着的那把劍走到明歌的面前雙手捧起遞給明歌,
明歌沒有接,隻一臉平靜的望着他。
梅無痕垂眉盯着手中的劍,見明歌不接,這才說,“兇口右邊是心髒的位置,你可以直接刺進去,一劍可以殺了我,若是不解恨,你也可以亂劍砍死我。
這把劍名無痕,跟了我許多年,和我的兄弟一般,你用它殺了我,也算是對我最好的報複!
”
他的聲音低沉沉的,沒有半點開玩笑或是調侃的意思!
明歌沒有接劍,“為什麼?
”
這是宿主一直想問的、來不及問的、也不敢問的話!
為什麼?
他看起來完全不像是個喪心病狂的采花賊,而他除了那件事外,其他的事情都顯得那麼正常。
最主要的是,他對宿主那麼好那麼好,誰能想到他當年做過那樣的事。
為什麼?
梅無痕的唇動了動,對上明歌執拗的目光,他低聲說,“當年我年少輕狂惹了許多仇家,偏偏不自知,那時被所謂的好友下藥,神志迷糊進了你的屋子……”
明歌打斷他,“神智迷糊的人會在牆上畫梅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