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二天,我把鄒月的合同帶到辦公室,喊來高展旗,對他說:“你對勞動法方面比我熟,幫我看看小月這份合同,可不可以想辦法避過違約責任這一塊。”
高展旗很奇怪地看着我說:“幹嘛?小月真的不幹了?為什麼?那麼好的單位,工資那麼高,什麼原因不想幹了?還鬧到要打官司,沒必要吧。我和我女朋友說一聲,讓她多照顧她。”
“你先幫我看看吧,有的事你不清楚,下次找時間和你說。我得趕到中院去,那個搶劫的案子上午宣判。”我拿上案卷,匆匆出了門。
一直等到十一點,法官才正式宣判,我的當事人,不出所料,定為主犯,被判死刑。當時那個男孩子就癱倒在了地上,他的父母在旁聽席上泣不成聲。
審判庭在三樓,閉庭後,我心情很差,走出審判庭,摁了下行的電梯鈕。他的父母追上來,不停地求我救救他們的孩子。這時電梯開了,三個人拉拉扯扯地走了進去,他的母親老淚縱橫,緊緊抓着我的手說個不停,我也隻好再三安慰她說,還有機會,可以上訴。
突然,我聽見身後傳出有些熟悉的聲音,一轉頭,竟看見林啟正站在我身後低頭講着電話,旁邊照例還有他的幾個跟班。他低聲用英語在說着什麼,完全沒有要和我打招呼的意思。我也扭頭裝做沒看見他。
電梯到了一樓,我和兩個老人走了出來,他們依舊留在裡面,看樣子是到車庫去了。
一直走出大門,來到馬路邊,兩個老人都緊緊地跟着我,我揚手攔下一部的士,準備上車,這時,那個母親突然跪倒在我面前,給我磕頭,這可如何擔當得起,我連忙轉身去扶,又再三保證一定會盡全力上訴,為他兒子留一條命。
等我安撫好兩位老人,再回頭,的士早已跑得沒影。中院地處市郊,出進很不方便,中午時分,要等到一部空車還真不容易。
這時,一輛車突然在我們身後鳴喇叭,吓了我一跳,趕緊扶着兩位老人往路邊讓讓,不要擋住車輛進出的路。
可是車子緩緩滑過我們的身邊,又停了下來。我低頭往車裡一瞧,是林啟正坐在駕駛的位子上,他居然放下車窗,對我說道:“需不需要我帶你一程?”
我連忙擺手說:“不用,我自己打車就好。”
“或者,我們還應該再談談鄒月的事。”他繼續建議道。
聽他這樣說,我覺得也好,于是打開車門坐了上去。兩位老人站在車外,還在不停地拜托我,我應承着,直到車子駛離他們身邊。
“你去哪裡?”駛上大路後,他問。
“隻要進市内就可以了,随便放我在哪裡下都行。”
“好的,你需要停的時候說一聲。”
“你不是還有一些人嗎?”
他指指身後,我轉頭一看,後面還跟着兩台車。
接下來,我們兩人都沒有做聲,車内的氣氛很沉默。
他按響了CD。音樂流洩而出。
市區就快到了,我不得不主動地提起鄒月的事:“林總,鄒月的事可不可以特殊處理一下。”
“公司的人事制度很嚴格,如果要破例的話,要上公司董事會讨論。”
“那你可不可以向董事會提一提呢?”
他擡擡眉毛,說:“好吧,我會提一下,但是我個人很希望小鄒留下來,她确實幹得不錯。或許,我可以把她暫時調離我們部門,到别的部門工作一段時間。”
“可是她還是可以時時看見你,聽到你的消息,恐怕很難徹底解決問題。”
“那不至于吧,其實我和員工接觸的機會并不多。”雖是這麼說,他的聲音裡卻透出幾分得意。
我問他:“那天你為什麼去醫院?你怎麼知道小月在醫院?”
他聳聳肩:“我早上從香港回來,才知道這件事,去醫院一個是确認她情況如何,另一個也是想向她說明我的想法。但是,我确實不擅長幹這個,還沒說幾句,你就進來了,所以,我也隻好放棄了後一個打算。”
我轉頭看了看他,今天恐怕是辦正事,他着裝标準,西裝革履。
怪不得鄒月,這樣的男人,真是毒藥,我再次暗歎。
“如果你認為我有必要直接和她溝通,把這件事說清楚的話,我可以安排時間。”他回頭看我一眼,提議道。
我急忙回答:“暫時不勞您出馬!”
見我如此,他竟現出一絲微笑。
然後,他轉換話題,問道:“你是律師?”
“是的。”
“剛才那兩個老人是為了什麼案子?”
我把案情大緻介紹了一下。
“你認為上訴有希望嗎?”他又問。
“我沒把握,畢竟是初犯,認罪态度也好,不殺的理由還是有,但是據說這個案子的判決結果是上級法院授意的。”
“如果留下他一條命,你能賺多少?”
“沒有錢賺,這是個援助案件。他家裡很窮。”
“沒有特殊的原因,改判恐怕不容易吧?”
“是的。希望不大,我也隻能盡力而為。”我望向窗外,又想起那個年輕人絕望的眼神。
很快就進了市區,我不想耽誤他的行程,于是請他靠邊停車。
他将車靠到路邊,我說了聲“謝謝”,推開車門準備下車,他突然開口說:“今晚,我約了高院的幾個朋友吃飯,其中有一個好象是主管刑庭的,如果你想為那個年輕人努力的話,也可以過來,我介紹你們認識。”
“我?可以嗎?”他的這個建議真唐突,讓我有些不敢相信。
“當然,你到時候打我電話。”
“哪個電話?”
“哪個都可以,我會交待。”他看着我,答。
我下了車,三台車從我身邊駛離,彙入車流中。正午的陽光突然讓我有些恍惚。
整個下午,我都有些心神不甯,林啟正今天的表現讓我不知所措,以我與他的交情,他實在沒有理由邀請我參加與朋友的聚會,莫非他是以此來安撫我,不要采取過激手段,以免影響了他的公衆形象?這個可能性确實比較大,不管怎樣,一個下屬為老闆自殺,老闆再如何撇清說自己什麼也沒幹,恐怕沒有人會相信。或者他不讓鄒月離職,也是想待事情過去後再低調處理吧?
我突然靈光一現,心想,下次再與林啟正談小月辭職的事,我隻需說一句話:“如果你堅持不讓小月走,我就把這件事公開,讓輿論來評理!”想必他必會瞠目結舌,乖乖放行。
一看鐘,已近六點。我決定還是去吃這頓飯,無論如何,是個機會,像我們這種小律師,是很難有機會與省高院的領導直接見面的。
我撥通了林啟正的那個對外手機。不出意料,兩聲鈴響後,又是那個男人的聲音:“你好。”
“你好,我找林總。”
“你哪位?”
“我姓鄒。”
那邊的聲音突然熱絡了起來:“喔,鄒律師吧,林總現在不在,他要我轉告您,請您六點鐘直接去天一酒樓的帝王包廂。”
“好的,謝謝你。”
“不用不用,再見。”
“再見。”我挂了電話,心生感歎,與有權有勢的人哪怕沾上點邊都是不錯的,也許我該找個機會跟林啟正合個影,萬一他日後成為中國首富,我也好挂在辦公室炫耀炫耀。
我抄起案卷,直奔天一。
決定下得太晚,所以我又遲到了,到酒店,已是六點一刻。在迎賓小姐的帶領下,我很不好意思地走進包廂,擡眼一看,桌前已坐滿了人,林啟正坐在主位上,還有些面熟的領導模樣的人物。林啟正站了起來,示意我坐在他對面的空位上,然後說:“介紹一下,這是我的一位朋友,也是一位優秀的律師,鄒雨。”
那些領導熱情地向我點頭示意,坐在我旁邊的一位大聲說:“難得見到林總有女性朋友,應該坐到你旁邊吧?”
另外的人也跟着說:“那是那是,快換換。”坐在他旁邊的人果真站起身來,招手讓我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