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喬喬的籃球冒險

第204章 JOJO條款

  後來李智賢也回了電話給喬,那晚李智賢打喬電話也沒有其他原因,就是因為陳麗打不通喬的電話于是就讓李智賢試一試。△↗頂頂點小說,..

  喬也很坦白,直言自己那晚在詹妮弗家裡睡着了,什麼事情也沒有做。不說不行啊,喬已經預感到這件事又要上新聞了。

  李智賢也沒說什麼,她是知道喬不會做那種事,有的人看一眼就知道,沒那種勇氣去出~軌。額,其實不是這樣的,如果喬真的和詹妮弗有什麼的話就不會這樣自做聰明的和李智賢講這些。喬不喜歡被人誤會,所以總是要解釋清楚。很多事情大家心裡清楚就好了,沒必要講的那麼白。喬的這點讓人覺得煩,也讓人覺得可愛。

  聽李智賢的語氣好像也沒有生氣,畢竟也不算什麼大事,放鴿子也過去了。不過李智賢最後的那句,我最近的手藝進步很大讓喬的小心肝不由的停了一下。不會噩夢成真吧。

  。。。。。

  《baby》一曲從名不見經傳的賈斯丁比伯到現在由喬演唱差距一下就大了。喬本來知名度就高,而且那一期《家族誕生》喬首度獻唱《baby》後粉絲就很期待這首歌的完整版。

  mv一出,效果實在太好了!《baby》一下子就轟動全球,除了一些球迷,喬無意中還多了一批歌迷。不得不說這首《baby》太有魔性了。有一些根本不關注nba的人,也因為這首歌認識了喬。還希望喬可以出專輯,喬知道後也隻能無奈,他可沒那麼大的本事。不過《baby》的火熱程度真的吓人,現在連3,4歲的小孩都會唱一下副歌。反正就是“baby,baby,baby,oh”簡單又好記。天~朝還有的開始用方言改編《baby》,比如東~北《baby》,青~島《baby》。甚至有的相親節目在女嘉賓上場時都用《baby》。

  泰勒可氣死了,自己才是歌手,怎麼出一張優質專輯都沒有喬的一首單曲火。羨慕嫉妒恨啊!!或許這就是神曲的厲害之處,神曲的共通點就是簡單。而泰勒的歌好聽是好聽,不過歌手味道太重。

  當然也不都是好事,《baby》火了,喬更火了,绯聞又來了。這不上次喬在美女演員詹妮弗勞倫斯家過夜,結果報道就說兩人一******到天亮。第二天早上詹妮弗先出門晨跑,等她回來後喬才離開。這是喬第一次在女性朋友的住所過夜,而且還有照片為證,看來兩個人是在一起了。

  不過喬很機智的化解了這一次的绯聞。這不喬出席《baby》月榜第一的慶功會時,有一位女記者就問到與詹妮弗勞倫斯是否交往的時候喬是這麼回答的。

  “拜托,如果那天晚上真發生什麼的話,那麼詹妮弗早上還能起來晨跑?我說這位小姐,你也太不相信我的能力了吧。”

  誰知道那位女記者更機智,“可以啊,什麼時候?”

  哎呀,這位女記者太饑渴了吧,不過就算再漂亮,穿的再ol喬也隻能拒絕,他可是個正直的boy。重點是,和這女記者發生那事的時候說不定房間裡還有隐藏攝像機呢。這些記者朋友可都是為了職業可以獻身的人。

  喬就這麼說,倒是真有效果,絕大部分都覺得喬說的沒錯。要是真是情侶在房間裡會什麼都不幹?詹妮弗第二天還能跑步,說明兩人更本就沒發生什麼,喬的能力不可能那麼差。

  喬畢竟是nba運動員,而且還是這個休賽期最大牌的自由球員,也是目前為止市場上唯一一個還沒有确定去那支球隊的球員。

  自從快船抛出橄榄枝後,凱爾特人那邊也沒有什麼動靜,也就是說喬并沒有續約凱爾特人。那麼就是說其他球隊也有希望咯。

  然後接着就是接踵而至的報價。其中最高的就是紐約尼克斯隊。尼克斯一直希望有一個超級巨星來帶領他們奪得總冠軍,不過這麼多年來留下隻能用一句話來形容尼克斯,那就是人傻錢多。但凡是想要錢的nba巨星都會選擇尼克斯,紐約是mei國最繁華的城市,而且尼克斯給的錢多,不過球員也堕落的很快,而且時不時還要背鍋。所以聰明的巨星,比如詹姆斯還有科比都不會選尼克斯,爛泥扶不上牆,自甘堕落,巅峰喬丹都不一定帶的動。

  就算這樣,尼克斯還是有自己的夢想。90年代他們希望喬丹能來,2000年後他們希望科比能來,2010年時他們也努力追求詹姆斯。不能說尼克斯是不是好球隊,隻能說他們的老闆多蘭家族問題很大。如果說全聯盟最懂籃球,和球員關系最好的老闆是庫班。那麼最願意花錢的就是老多蘭。

  老多蘭為尼克斯帶來許多巨星,大猩猩尤因,獨狼馬布裡,小甜瓜卡梅隆安東尼。可是尼克斯一直沒有奪冠的運氣。

  現在的尼克斯缺少那個領袖,那個像尤因一樣帶着尼克斯崛起的人。而老多蘭看中了喬。這個“最強新秀”,這個年輕,而且潛力巨大的球員,為了就是園尼克斯的冠軍夢。

  尼克斯開價4年6500萬,最後一年為球員選項。這已經是頂薪,最後一年的工資是2000萬美金!!

  這才是喬的第二個賽季,這個工資簡直逆天!!果然,老多蘭為了尼克斯多少錢都願意。

  這個價格實在太動人了!

  尼克斯可是花了大價錢,不過這個價格一出有一些小城市的球隊就不滿意了,你可以大手大腳的花錢引進球員,我們窮難道就不行嗎?而且你給一個二年級,雖然這個二年級可以說是已經是超級巨星了,可是規矩是不能改的,新秀就應該拿新秀的合同,要不然其他球隊的那些也很厲害的新秀造反了怎麼辦?拿新秀工資他們樂意?

  不行!!絕對不允許一個新秀拿那麼高的工資!

  于是乎,處于約束二年級生的工資問題,多家球隊聯合上報聯盟,讓聯盟解決喬頂薪的問題。聯盟出台了一個新的條款《jojo條款》!

  《jojo條款》裡規定:在4年的新秀合同裡隻有當選過mvp,或者是曾在全明星票選中兩次以首發身份入選全明星賽,亦或是曾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無論是第幾隊)的球員才有資格利用“jojo條款”拿到一份大合同。否則履行新秀合同,知道4年新秀合同到期才可以簽頂薪合約。

  喬一看,這不就是後世的《羅斯條款》嗎?沒想到現在居然用到了自己身上。

  不過原本是為了給年輕的超級巨星可以拿頂薪才有這合約。現在的《jojo合約》表面上和這個《羅斯條款》的表面意思一樣,不過其實是為了不讓喬在第二年就那超級合同。按照喬的能力,拿頂薪也是明年的事。而且喬要拿頂薪今年又隻能簽一年的合約。也就是說很有可能下賽季喬依然是自由市場裡的大咖。

  nba的這些老闆們打的一手好算盤,喬挺樂意的,自己的名字還能變成條款的名字,也是光榮。而且這個條款喬簡直滿意。自己可以簽一個3年新秀合約。這樣球隊就可以有更多的薪金空間,對未來續約,或者補強都有很大的幫助。隻能說nba的老闆們,幹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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