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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章 陪你看一生好風景(3)

相逢恨晚,餘生皆你 芳苓 2423 2024-01-31 01:06

  但是,詭異的是,沈念一偏偏又擋住了我。

  “我說,宋窈,你别這樣多事行嗎?就算鄭小姐的衣服便宜,但畢竟我弄髒了她的衣服。我現在就想帶她去買身新的,以表我的誠意啊!”

  我聽了,愕然。

  “念一,真看不出你的人品這樣好啊!”此時的我還不知就裡。

  這時,駱維森就走了過來,對着我的耳畔低低說了一句什麼,我似有所悟,一怔,随即就笑了笑,點了點頭:“也好。我不能阻擋你做一個品質高尚的男人。”

  這下,沈念一聽了就很開心。曹姐也像看出了什麼,她瞅了瞅我,推了一把女兒:“那你就去吧。盡管挑貴的買。”

  “媽,不用,真的不用。”鄭媛搖着頭,顯出一副不願去的樣子。

  我在旁看着,真的不禁想笑了。“鄭媛,既然沈叔叔這麼誠心誠意,那麼你就去一下呗。”

  當着鄭媛的面,我是故意把沈念一的名字叫成“沈叔叔”,沈念一的臉就微微發紅:“宋窈,我甯願鄭小姐叫我一聲哥哥。”

  “還哥哥呢,肉麻不肉麻?鄭媛叫我阿姨,那麼按輩分就該叫你一聲叔叔,你可别私自亂改輩分。”我重重地假裝囑咐一聲。

  沈念一這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沒想到,曹姐大大咧咧的,她的女兒給我的初次印象也就是個假小子,沒想到,幾年大學生涯下來後,鄭媛的性格變腼腆了,内向了,從她的身上,一點也找不出以前的痕迹。

  最終,她答應和沈念一走了。但言語之間,還是一口一個“沈叔叔”、“沈叔叔”的。我相信,沈念一一定無比的糟心。大家繼續吃餅,吃三文魚罐頭,法棍,德國小香腸,俄式列巴,中西合璧。

  格桑帶着桃寶又去玩了。

  “你說,會不會沈念一這家夥喜歡上了曹姐的女兒呀?這家夥雖然假模假樣地愛裝紳士,但為人有多冷漠,我還是清楚的!”說這話的,是我表哥何鐘毓,發了福的何鐘毓。

  我擔心這話被曹姐聽到,曹姐正和我媽在前邊探讨怎樣做酒窖燒餅。這種餅很難做成功,而且市面上已經不常賣了。曹姐和我媽是背對着我們的,距離又遠,所以我表哥說的她沒有聽到。

  我就壓低了嗓音:”表哥,别瞎說啊。他們不匹配,相差十歲呢。而且鄭媛還要讀研究生,你們可别亂點鴛鴦譜呀。”在我看來,鄭媛始終比我們小一輩分。沈念一可以喜歡她,但隻能是長輩對晚輩之間的喜歡,叔叔對侄女一樣的喜歡。

  駱維森過來牽我的手,說幾杯紅酒下去,肚子撐圓了,想重新進桃林散散步,胡亂走走。“你呀,難得休息就該給自己放個假,對他們幾個,别太熱情了。”

  野餐的紅酒,都是李爾帶來的。不,确切地說,應該是他從南非空運回錫城的。南非的氣候适合經營牧場,種植棉花,也适合栽種葡萄。說實在的,李爾的紅酒和國内的比,的确醇正濃郁很多。我也喝了不少。大家都喝了不少。

  我就轉身看了看,李爾這家夥大概也微醺了,将一張棱角分明的臉靠在謝穎的肩膀上,一臉的嬌羞。沒錯,就是嬌羞。男人們喝多了酒,表現的姿态就會各異。有的廢話說個不停,比如肥了的何鐘毓;也有一聲不吭,時而嘴裡哼着小曲兒的,想低調又低調不起來,比如上了年紀的順伯;也有使勁憋着,恨不得要将備着的紅酒都喝光了的姜豹;更有像李爾這種,一旦喝多了,就靠在媳婦跟前,裝溫柔的小綿羊。

  跟要命的是,當我的眼睛和李爾對視時,他正好轉過身來,給我一個璀璨的微笑。我頓時脊背發麻。

  還是去桃林清靜,還是去桃林清靜。

  “我帶你去醒醒酒。一會兒,桃寶要聞到了你嘴裡的酒氣,又要說臭爹地了。”

  沒想到,駱維森卻和較真起來:“我的女兒哪裡會說?她愛我,我愛她,我們是天底下感情最好的父女。”駱維森就說我是嫉妒,想離間他和女兒的情感。

  我就冷哼一聲。“我嫌臭行不行?”

  “遵命。”他跟在我身後,乖乖地進了林子。

  林子裡有風,吹風容易醒酒,我是真的為駱維森好。我找了一個枝桠坐了上去,駱某人見眼生情,也跟着坐過了來。

  “别。枝桠不禁坐,再坐要斷了。”

  “不管。我的老婆,我就要跟着。”他嬉皮笑臉的。

  “我不是不讓你跟啊。你沒挺清楚我說的話嗎?”我又重複了一遍。

  “聽清楚了,但我舍不得丢開你。”

  他突然一把抱起了我,将我抱在他的大腿上,然後他順勢坐在枝桠旁的石頭上。“坐這兒,就不會斷了。”

  某人借着酒勁,手腳開始不規矩了。确切地說,是他的手開始不停地移動,從我的肩膀移到我的兇脯上。我将他的手甩開。但如是幾次,他又像螃蟹一樣地粘乎了過來。

  我就歎了口氣。

  “真的是酒後亂性嗎?”

  “當然。男人都一樣。”他更是沒臉沒皮地。

  “那,順伯也一樣了?”我故意調侃。

  “那是,都一樣。”

  “那你說說,順伯一輩子沒結婚,是不是也有一個得不到的女人?”

  “有。”駱維森拖長了尾調。

  “那你說說,她是誰?”我好奇了。

  “順伯愛上的這個女人,如今早就出家當了尼姑,幾十年了。但是順伯也常常去看她,送些米面油錢。宋窈,如果你能讓她還俗,再回到順伯身邊,和他圓起來的話,那是功德一件。”

  我沒接口。因為,駱維森坐着坐着竟然睡着了。我就站了起來,覺得他躺在石頭上睡會着涼,怎麼辦?想了想,就脫下外套,将他身體挪一個位,将外套墊在他身下。

  我坐在旁邊,一手托着下巴,一手看着酣睡的駱維森,替他趕走身邊飛來飛去的小花蟲。

  四月的春天,桃花綻放的最濃烈的時候,也是這些小花蟲肆意地在林間鑽來鑽去不知疲倦的時候。它們的生命短暫,如果一天到晚地更是飛個不停。

  小花蟲如果盯在人的皮膚上,不會疼,但會癢。

  我不忍心叫醒駱維森,于是就義務替他趕花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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