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番外:情動處,風過留痕(15)
我接過一看,一串陌生的号碼。
不認識,那就挂掉。我這人一向不喜歡接陌生的号,隻因為前幾年被電話詐騙過一次。從此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我也按掉了。将手機塞回包内,一擡頭,見男人的臉色十分古怪,一副很不高興的樣子,我跟更覺得奇怪。怎麼了?我沒賴賬啊,他要多少維修費,我給就是啊。
“我說,你那事兒,是我處理的。”他隻得咳了咳,語氣飄忽地說,有關我的洗澡視頻被上傳的事兒,就是他,是他找了本城公安局的頭兒,三言兩語地将事情解決了的。
我很驚訝,一時就呆呆地。
真的……是他?我這心裡本來就在猜測,到底是誰做好事不留名姓?幾句話就搞定本城警界的頭頭,這面子很大呀,也很有能量呀!
于是乎,我脫口而出:“你……你家有親戚是公安局長?”
男人再次咳咳。
“你,怎麼知道我的事的?”我還是很好奇。我沒告訴他,他是怎麼知道的?
那會兒駱維森沒有告訴我,我前腳進去後,他後腳就去派出所找了所長,調了我的談話錄音。駱維森說話很有水平,他告訴我:“無意間知道的。你被你丈夫訛詐,這很不幸,出于人道主義立場,就算我是局外人,這事我也管定了。”
他是出于同情關心我,果然如此。
我的心更是不安了,這就是人情,是人情得還呀。
“把我的手機号存起來。”他見我傻傻的,低聲囑咐我。
“哦。”也對。我必須要有他的聯系方式,等他報給我維修費用,我随時轉給他,加個微信好友也是必須的。這男人的心思還挺缜密的。
這會兒,我真以為他和本城警界的頭兒是親戚關系了,并且還慶幸自己運氣好。呵呵,要不是撞上了他的車子,再次見面了,我還真找不到人幫我的忙。
這樣一想,這人請還挺大的呀。
看着我認真地将手機号存了起來,男人就幽幽地:“你丈夫何許人也,對你下手這麼狠?”
我就低頭,苦笑:“是挺狠的。”
“那你為什麼……要嫁給他?”他很不解。
是呀,我也不明白,為什麼要嫁給那人渣。為什麼呀?說來還不都因為我爸!也怪我意志不堅,遇見人渣是一定要繞道走的!可人渣會掩飾啊,如果結婚前就暴露出許多的劣根性,我哪裡會一頭栽進去?這話題要說起來,那非得說上還幾天!對着眼前這男人,我唯有緊皺了眉頭,一副命裡該遭此一劫的痛苦模樣,不停地搖頭,就差垂淚了。
“你不能回答我嗎,還是不方便說?”男人更是靠近我一步。
我沒防備,整個人就和他挨得很近。我聞到了他身上的氣息。我和他做過那事兒。他身上的氣息很男人味兒,很好聞。不知為何,我猛然又後退,似乎這股氣息會讓我思緒紊亂,打亂我下一步的計劃。可我下一步該幹什麼?對,離婚!還得去找顧元昊,提離婚!協議離婚恐怕沒指望了,隻能找律師通過訴訟,訴訟離婚來結束婚姻。
男人不知道此刻我的内心,那是翻江倒海,波濤洶湧。
“别問這種沉重的話題了。再說,這是我的私事。今天,你幫了我,你的人情我記在心裡了。”我拍拍兇口,表示自己不會忘的。
他馬上接我的茬:“何必記在心裡?知道欠人人情了,就得趕緊還上,這才叫會做人。”
哦?好像……也挺有道理的。
“那你要我怎麼還?”我很真誠地。
“這會,我肚子餓了,最簡單的,你該請我吃頓飯,這個要求不過分吧?”他指指他的豪車,說車尾被我
撞了,暫時是不能上路的。其實,上路也是可以的,但交警見了,難免不會攔下詢問詢問,這就耽誤時間。畢竟,他不是一個整天沒事幹的人。所以,那輛車還是不開為好。“不如,我坐你的車,你不會反對吧?”
他一臉理所當然的樣子。
我愣了愣:“可以的可以的。你開那車,說不定也有隐性的危險。既然是我請你吃飯,那不如就坐我的車了。”
“好。”他爽快答應。
此刻,我的心很奇特。打開車門,我請他坐車後座。他挑了挑眉頭,問我副駕駛的位置是我丈夫的專座嗎?“老實說,他都那樣對你了,宋窈,你要再不……我真懷疑,你的腦子是不是被驢踢了,要麼,你就是有病!”
他已經知道我叫宋窈。但我還不知道他的名字。
可是,被他這麼一說,我立馬失去詢問他名字的興趣。他就是在揶揄我,罵我。
納悶的是,我一點兒都不生氣。
我老老實實地說道:“你以為離婚這麼簡單呀?你沒結婚,不知道離婚有多繁瑣?我就是因為要離婚才被他報複的!”
他聽了,眉心更是擰成了疙瘩。
“坐後面吧,我這車,除了我爸,就沒人第三人坐過!”我告訴他,因為副駕駛室的座位有點髒,貓撒尿了,沒清理,也沒心思清理。
他撇撇嘴,也就上車了。
我問他去哪兒吃,他說随便,看着辦。就是這随便讓人難辦。請人吃飯,不是一碗面,一碗馄饨了事的,至少得有葷有素,這樣看着才體面。
我就問他細緻的地點。“那不行。哪兒你熟悉,就去哪兒。反正,我是誠心誠意地請你的。”還有,這人老回避修車的話題,似乎擔心我拿不出這錢。他這是多慮了。該是多少是多少,車是我撞的,是我的錯,我會一分不少地給他。
“還是你拿主意。我隻是餓了,并不在乎吃什麼。”
我就皺着眉頭,他沒有為難我的意思。“你隻想吃飽,對飯菜不挑剔?”
“嗯。”
我想了想,也就不将車開去什麼高檔的飯館了。既然他如此接地氣,那我也不需太多矯情。我朝車窗外看了幾眼,覺得附近一條巷子裡,就有好些小飯館,不如就去那兒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