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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呼喚之聲

野性的呼喚 (美)傑克・倫敦 9731 2024-01-31 01:07

  巴克隻用了五分鐘的時間,就為桑頓赢了一千六百美元,使他的主人不僅還清了債務,而且還與同伴一道,深入東部,去尋求那傳說中謎一樣的金礦。傳說中的金礦,它的曆史與這個國家的曆史一樣久遠。許許多多的人曾經尋找過它,可卻沒一人能找到,且不少人一去就沒再回來。這座金礦,充滿了悲劇色彩,被一層神秘之紗罩着。究竟是誰第一個發現了它,沒人知道,古老的傳說中也無記載。人們隻知道,最早那兒有一間古老破舊的小木屋——“謎屋”,垂死的人曾發誓确有其事,并發誓小木屋所在就是金礦所在,他們還拿出不同于北方任何地方已有的金塊來證明所說非虛。

  但是,沒一個人能活着找到小屋,而死去的都不再活過來。于是桑頓、漢斯和皮特,帶着巴克與另外幾隻狗,沿着東部一條人迹罕至的小路,去尋找那些優秀人物沒能找到的金礦。他們沿着優肯河跑了七十六裡,然後又左轉進入斯蒂奧特河流域,又穿過梅約和麥克斯神河,一直到了斯蒂奧特河的源頭,一條蜿蜒如蛇的小溪,橫亘在标志着大陸屋脊的山峰之間。

  桑頓從不依賴他人與自然。他面對茫茫荒原,毫無懼色,一把鹽,一支來福槍,他就能夠在深山老林,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想在哪兒住就在哪兒住。他好像一個長居于此的印第安人,無憂無慮,一路以打獵為生。若一時獵不到食物,他也不急,依然悠閑自在地前行,他确信早晚都能獵到食物。因為,此次東行,他們惟一的食物,便是肉。雪橇上全都是物品,不是彈藥便是工具。他們就是這樣信心無限地走向無限的未來。

  過了一月又一月,他們在無人知曉的深山荒野中來回搜索。這裡荒無人煙,然而此地若真有“謎屋”存在,此地就應有人的足迹。他們在夏日的暴風雪中,越過一座又一座的分水嶺,又在午夜的太陽光下,站在叢林與積雪之間裸露的山頂上顫栗。他們走出夏天滿是蚊蠅的山谷,在冰川腳下,摘采鮮花與果實,這花果與南方的花果同樣鮮豔,同樣誘人。這年秋天,他們來到一片陰森恐怖的湖澤,這兒十分寂靜,似乎曾經有野鳥栖息過。然而此時,沒有生命,甚至連生命的迹象也沒有。陣陣寒風吹過,背陰處冰雪遍布,波濤嗚咽着,拍擊着荒漠的湖岸。

  又一個冬天,他們漂流在以前曾有人來過的如今已被淹沒了的小路上。一次,他們來到一條小路旁,小路沿途的樹木上刻着标記。這是一條非常古老的路,好像“謎屋”就在小路前方。可小路既沒頭,又沒尾,是那麼得神秘。到底是誰開了這條小路,他們為何開辟它,也同小路的無頭尾一樣令人不解。還有一次,他們偶然發現一個古老的小獵屋,風吹日曬,日月研磨,小屋已破爛不堪了。桑頓在屋裡一塊朽爛的毛毯殘片中,找到一支長筒火藥槍。他知道這是在西部開發初期使用的霍德森灣公司生産的槍。當時這支槍的價值相當于和槍身一樣高的平堆起來的水獺皮。除了這些發現,當初是誰來到這兒,在這兒造了這間小木屋,又是誰為什麼把槍藏在毯子裡,這一切都是不解之謎。

  當又一個春天到來時,他們四處漂泊,沒有找到“謎屋”,卻意外發現了橫在一條闊谷裡的一處淺金礦。這裡的黃金,仿佛是煎鍋底上的一層黃油,暴露在外面。他們不再往前尋找了。隻要他們每天工作,淘出的金砂和金塊,價值就達幾千美元,于是他們天天幹活。淘出的金子縫在鹿皮袋裡,每袋五十磅,碼在桦樹造的小屋外面,就像堆木柴那樣,他們像神話中的巨人,天天辛勤勞作,随着一天天如夢中雲煙似地逝去,黃金也夢似地越堆越高。

  幾條狗除了不時拖回桑頓的獵物外,無所事事。巴克于是在火堆旁久久沉思。由于這許多的空閑,那短腿的主人便又時常出現在他的腦海中。巴克坐在火堆旁,眨着眼睛,他的心卻同那個短腿主人一起到另一個世界遨遊去了。

  這另一個世界極其恐怖。巴克凝視着主人把頭放在兩膝之間,他的雙手還緊緊地抱着頭,巴克發現,主人睡覺時,不時在夢中驚醒,驚醒之後,總要恐懼地向黑暗中張望,并往火裡添幾塊木柴。他看到主人去海岸,看到主人沿岸撿一些貝殼吃,可吃的時候,又不住地四處張望,像是有人馬上要來襲擊他似的。他随時做着準備,一有風吹草動撒腿就跑,像風那樣快。他們在森林中悄無聲息地走着,巴克緊跟在主人的身後,他倆都警覺地四處注視着,豎起兩耳,鼻子一張一翕,他倆的聽覺和嗅覺,同樣靈敏。主人跳來跳去,有時跳到樹上。主人在樹上走,猶如在平坦的地面上行走一樣,快捷而穩當。他手抓住這根樹枝,用力一擺,身體就到了另一棵上,無論兩樹枝間有多遠,有時甚至有十幾尺,他也能輕松躍過而不掉下來。巴克記得,好幾個晚上,主人手抓樹枝呼呼大睡,他卻在樹下為他放哨到天亮。

  與這個主人的幻覺關系最為密切的,仍然是來自森林深處的召喚。這召喚令巴克坐卧不安,使他産生一種奇怪的欲望,也讓他感到一種莫名的歡喜。他被那感覺激動着、鼓舞着,但不知為何會這樣。有時他循着聲音去追尋,又有時他會柔聲呼喚,或挑釁般地大叫。有時,他把鼻子貼在冰涼的苔藓上,或長滿青草的黑土上,歡喜地聞着泥土和青草的芬芳。有時,他連續好幾個小時蹲在長滿蘑菇的大樹後面,睜着眼睛,豎着耳朵,密切關注周圍的動靜,他藏在那兒,守候着,期待着,似乎要突然抓住這呼聲,給它一個意外的驚喜。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疑惑,不知為何要這樣做,但他又不得不去做,無需去追究緣由。

  這種難以抵禦的沖動,緊緊地抓住他。有時,他正懶洋洋地曬太陽,和煦的陽光照在他身上。忽然他擡起頭,豎着耳朵,凝神定氣,仔細地聆聽着,随即跳起來沖向遠方。他在森林裡、曠野中,不停地奔跑,一跑就是幾個小時。他還喜歡悄聲潛入林間,窺視枝頭小鳥的生活。他最喜歡的,還是在夏日的午夜,跑到森林裡去聆聽林間那雄渾的深沉的催人入眠的瑟瑟的風聲。像讀書那樣,去讀大自然的各種符号、各種聲響,去尋找神秘的呼喚,那時時伴他左右、常在夢中呼喚的他的聲音。

  一天夜裡,他突然從夢中驚醒,連忙跳起來,兩眼放着光,鼻翼翕動,不停地嗅着,波浪般的毛發豎立着。森林深處,傳來一聲呼喚,這呼喚異常清晰,異常明确——這是一聲長嘯,這長嘯既像又不像愛斯基摩狗的叫聲。這聲音和先前聽到的一樣。于是,他快速地沖出沉睡的營地,毫無動靜地向森林深處、向有呼喚聲的地方沖過去。當呼喚聲越來越近的時候,他放慢了腳步,四下尋找,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一直走到林中的一片空地。在這兒,他看到一隻又瘦又長的狼,蹲坐在那兒,身子直着,仰面對着前方的天空。

  巴克輕輕走向前,一點動靜也沒有。可狼聽不到卻嗅到了。它停止了嗥叫。于是巴克快步走進空地,半蹲下來,緊縮身體,尾巴又直又硬,腳步着地時,十分警惕。他的舉止動作,既有友好又有敵意。這種帶有威脅的休戰狀态,是野獸相遇的特點。可巴克的個頭太大了,狼轉身便奪路而逃。巴克在後緊追不舍。最後,巴克把狼逼到一條幹涸的小河河床上,一堆樹枝攔住了狼的去路。此時,狼被逼急了,他後腿支着身子,長毛倒豎,咆哮着,注視着,惡狠狠地咬着牙,看着巴克。

  巴克并不進攻,他隻是繞着狼轉來轉去,并表示出很友好的樣子。狼對巴克的表現充滿了疑惑。同時也很害怕。因為巴克太強壯了,他的個頭勉強能到巴克的肩,突然,他趁巴克一松神,轉身忽地一竄,又逃走了。巴克毫不放棄,又追了上去。如此幾次,可狼太虛弱了,巴克輕易就能追上他。巴克對狼緊追不放,他的頭幾乎碰到了狼的腰,狼轉過身,準備反撲,一轉眼卻又逃走了。

  巴克最終得到了狼的信任。他們的鼻子碰在一起,相互嗅嗅,他們和好了,以那種掩飾了兇猛外表的扭捏羞澀方式,互相嬉戲着。過了一會兒,狼向前走去,并向巴克示意讓他和自己同去一個地方。巴克幾乎不加思考地同意了。他們肩并肩,一同走向蒼茫的夜幕,他們沿着河床一直走到小河的源頭,并穿過山谷,越過蒼涼的分水嶺。

  他們從分水嶺另一側的斜坡下去,進入一片平原。這兒有森林,有河流。他們從茂密的樹林走過,又锳過一條條小河流。他們不斷地走,一時又一時,太陽此時已很高了,天氣也變暖了。巴克興奮異常,他知道自己找到了呼喚。往昔的記憶,潮水般湧上心頭。他牢牢地把握着,如同往日牢牢把握夢幻般的現實一樣。在那個記憶裡,他也曾像今天這樣,在一望無際的原野裡,日日在奔跑,腳下是未曾踐踏的大地,頭上是寬闊無垠的天空。

  他們停下來喝水,忽地,巴克想到了桑頓。他坐下來,狼起身奔向發出呼喚的地方。并轉身與巴克碰碰頭,鼓勵他去那個地方。但是巴克轉回身子,向來路跑去,那野性夥伴伴他跑了大半個鐘頭,并不停地叫着,那麼溫和。可巴克不理。狼停了下來,仰面向天發出一聲長嗥,很悲慘。巴克依然不回頭,一直向前跑去,叫聲漸漸低沉,最後在遠方消失了。

  巴克跑回營地時,桑頓正吃晚飯。巴克激動地撲上去,把桑頓撲倒在地,爬在他身上,舔他的臉,咬他的手。桑頓一面親昵地咒罵着他,一面前後搖晃他。

  整整兩天兩夜,巴克沒離開營地一步,也不離桑頓身旁。但是,兩天之後,那森林深處的呼喚又在腦海中響起來了,且比以前更難以抵抗。巴克又開始坐卧不安,他不時想着那個野性的夥伴,分水嶺那邊的草地以及與他肩并肩跑入森林的情景。于是他又開始外出在森林中漫遊。可是那隻狼沒出現,那悲涼的長嗥也沒再響起,他久久地等待,可是一無所得。

  由此,巴克開始整天整夜在外面遊蕩,尋找他那夥伴。他腳步輕健,不知疲倦,也不知歇息。他沿途捕食充饑。他曾在河裡捉魚吃,也曾殺死一隻大黑熊。黑熊捕魚時被蚊子叮瞎了雙眼,正狂躁不安地驚駭地在林中奔跑,巴克撲了上去。熊雖眼睛壞了,可巴克還是與他惡戰一場。而這場惡戰,則喚起了巴克最後一絲潛伏的兇狠。兩天後,他又回到熊的屍體旁,發現十幾隻野獾正在搶奪屍體上的腐肉,他沖上去,輕松地趕走了他們,還殺死了跑在最後面的兩隻。

  巴克變了,他嗜皿的欲望越來越強烈。他成了一個殺手,一個食肉的猛獸。他獨自一個,憑自己的勇敢和力量,在這充滿敵意的環境中,成功地活了下來,成了一個強者。他對自己昔日的經曆充滿了驕傲,并在他的一動一行中顯現出來。而他那充滿光輝的皮毛,要不是嘴角上眼睑上淺淺的黃毛和兇部正中的一撮白毛,他簡直就是一頭碩大的狼,比狼族中最大的狼還大。他繼承了聖巴納德種父親的身高和體重,而牧羊犬種的母親又使他具有了與此相協調的體态。他延長着長型的狼嘴,他的頭,稍寬了些,也像一顆碩大的狼頭。他那超常的智慧,是聖巴納德種和牧羊犬智慧的結晶。他那狡猾和奸詐,是野獸的狡猾和奸詐。

  又加上那在可怕的經曆中得來的經驗,他成了一頭讓人恐怖的動物,成了一個食肉動物,完全以肉為生。他身強體壯,精力充沛。每每桑頓撫摸他的後背,會引起絲絲的響聲,每一根毛發在與手相觸時,都要發出強大的力量,仿佛電流一般。他身體的各個部分,從頭腦到身體,從神經到纖維,都達到完美的和諧與最佳的狀況。他對任何需要作出反應的人物、聲響和事件,都以閃電般的速度去回應。愛斯基摩狗防禦與進攻的速度極快,他卻比愛斯基摩狗快一倍。他看見或聽見什麼動靜時,很快就有反應。而别的狗,在他反應之後還沒有看清,沒有聽清。他在一瞬間,就能感知、決定、反應。當然,三者是依次進行的,但他用的時間太短了,看上去就像同時完成一樣。他的筋肉充滿活力,就像鋼條一樣,瞬間就可投入運動。他的生命力如潮水般洶湧澎湃,不可阻擋,好像要在極度的興奮中爆炸,流向整個世界。

  “從未見過這樣的狗!”一天,桑頓和夥伴們看到巴克闊步走出營地時,感慨道。

  “上帝造他時,模型破了。”皮特說。

  “對,是這樣。”漢斯贊同道。

  巴克昂首挺兇走出營地。當他進入森林時,他便成了兇猛的野獸,他貓一般地悄悄潛行,毫無聲息,身形若隐若現,像一個飄動的影子。他知道各種動物的隐身術,并學會了。他利用這些技巧可以輕松地從窩裡抓住一隻松雞,也能咬死睡着的野兔,還能在半空中逮住一隻隻遲了半步而沒能跳到枝上的松鼠。他的動作是那樣快,幾乎沒有動物能比得上。但他并不随意殺戮,隻是在餓了的時候,他才去獵捕食物,他喜歡吃自己動手捕來的野獸。

  秋天來了,森林裡出現了大批的麋鹿,那些麋鹿在慢慢地遷徒到溫和的低深山谷,準備過冬。巴克已抓住過一隻離群的半大麋鹿,但他渴望與更大更兇猛的動物搏殺。一天,他在小河源頭的分水嶺上,看到一群麋鹿,總共二十來隻,為首是一頭巨大的雄鹿。他六尺多高,兇猛異常,正是巴克所要找的對手。巴克慢慢走上去,雄鹿看到了他,晃動着巨掌般的鹿角,狂聲怒吼,小眼睛兇狠惡毒地盯着巴克。

  根據原始野蠻狩獵時代傳下的本能,巴克要捕到他,就得使雄鹿與他的隊伍隔開,可這談何容易!巴克在雄鹿那對長角和寬闊吓人、瞬間就能踩死他的蹄子剛好夠不到的地方,又跳又叫。他明白,雄鹿的長角和蹄子,他隻要輕輕碰一下,便會叫也來不及地死掉。他必須使雄鹿在他銳利牙齒的威脅下不敢轉身,并惹得他狂怒起來,他才有機會進攻。雄鹿開始進攻,巴克假裝敵不過又逃不掉的樣子,往後退去,誘使雄鹿離開鹿群。可在這時,從鹿群中跑出兩頭年輕的小鹿,他們在背後襲擊巴克,雄鹿趁機回了鹿群。

  野生動物有一種忍耐、執著的精神,這精神像生命一樣頑強,不知疲倦,不屈不撓;憑着這耐心,蛛網中的蜘蛛,盤在一起的蛇,還有靜靜潛伏的獵豹,它們在很長的時間内能靜靜守候,一動不動。而在捕獲獵物時,這耐心更到了極點。此時巴克就是有這種耐性,他千方百計襲擊鹿群的側面,阻擋他們的去路,激怒年輕的雄鹿,攪得攜帶幼子的母鹿不得安甯,這使那領頭的雄鹿暴跳如雷,卻又無可奈何。巴克充分發揮了他的耐心,他展開進攻,從各個方向,旋風般地向鹿群進攻。使他們時刻處于他的威脅中。他想通過這種辦法,把雄鹿與鹿群分開,他在消磨他們的耐性。

  日落西山,天空漸漸暗了下來。秋天的黑夜隻有六個小時,那些年輕的雄鹿的耐心越來越弱,他們的腳步随之變得緩慢和不情願。日漸臨近的冬季在催促他們走向那溫暖的平原,可他們怎麼也擺不脫這個不知疲倦的不讓他們前進的敵人。而敵人想要的,隻不過僅是他們的首領而已,這與他們整個群體的生命相比,似乎不足道。于是他們放棄了他們的首領,以此換來巴克的放行。

  夜幕降臨,老雄鹿看着他的隊伍,他熟悉的母鹿,養育的小鹿,率領的年輕的雄鹿,踉踉跄跄地漸漸遠去。他低下了高大的頭,是那個惡魔,那個有着白而銳利牙齒的惡魔,擋住他的路,不讓他走。他那八百多磅的身軀,經曆了漫長而堅強的充滿皿戰與争鬥的一生,想不到如今竟要在一個頭還夠不到他膝蓋的動物利齒之下了結。

  由此,巴克晝夜不停地圍繞着他的獵物,不讓他有片刻的休息,更不讓他吃一口食物,喝一口水,好幾次,那鹿拼命逃向遠方,巴克并不攔截,隻是狡猾地跟在後面,他深為對手的這種做法而暗自得意。當雄鹿停下的時候,巴克就休息,雄鹿想要吃喝的時候,他就向鹿猛烈攻擊。

  雄鹿在巴克野性的折磨下越來越弱,他那樹枝般的長角下的頭越來越低,腳步越來越沉重,他鼻子伸向地面,兩耳無力地耷拉着,久久地站在一處,一動也不動。此時,巴克就放心而得意地去休息,或是喝水吃東西,而他吃飯休息的時間越來越充裕。此時,巴克喘着粗氣,吐着紅舌頭,兩眼緊盯着雄鹿,他感到事情已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同時,他又覺得腳下的土地,有了一種新的騷動。當這頭麋鹿走入這塊土地的時候,另外一種生命也跟了進來。森林、河流、空氣都為之顫動,這種信息不是由眼看到的,也不是聽到的,而是來自一種比視覺、聽覺和嗅覺更敏銳的感覺,這種陌生的東西,讓他有些不安,他決定辦完手頭上的事之後去查個究竟。終于,他在第四天将要過去的時候,撲倒了這頭碩大的雄鹿。他咬死雄鹿,美美地飽餐一頓,然後倒頭大睡,醒來後又津津有味地享受一頓。如此一天一夜後,他恢複了體力,精神亦變得飽滿。他向着營地,向着桑頓,大步流星地走去。他幾小時幾小時地跑着,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中準确地辨認方向,其準确程度,足以讓人類和他們的指南針遜色。

  巴克越往前走,越是強烈地感到了這地方發生了一種新的變化。這裡有了外來的生命。完全不同于整個夏日存在于這裡的生命,一種陌生的生命生息在這兒了。這已無需那種敏銳的神秘感覺了,他完全可以感受到。枝頭小鳥在議論着,林間的松鼠在交談着,就連微風也在竊竊私語。他好幾次停下來,深深呼吸新鮮的空氣,空氣中的氣息催促着他,要他快快回去。他總覺得有種不祥的氣息籠罩在這片土地的上空,似乎有災難發生過了,或是正在發生。當他越過最後一個分水嶺,走下山谷,返回營地時,不由得小心起來。

  在離營地三裡的地方,出現了一條新的小路。巴克的心頓時一驚,脖頸上的毛發紛紛豎起,這條路一直通向他們的營地。巴克急忙跑了上去,他的動作輕快而隐秘,他渾身繃得緊緊的,警覺地注視着周圍的迹象。周圍的樹木、空氣都在向他講述一個故事,一個沒有結尾的故事。他嗅出來了,陌生的生命正是沿着這條小路進來的。他發現森林意味深長地沉默了。鳥兒不見了,松鼠也藏起來了。他隻看見一個銀灰色的東西,緊貼着一根灰色的樹枝,躺在那兒死去了,就好像是樹上長出的一個瘤子。

  正當巴克像一道影子一樣飄然而過的時候,他的鼻子突然扭向一側,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拉力。他順着這股氣味走過去,發現了尼格。尼格躺在那兒,側着身,顯然死前很痛苦地掙紮過,一支箭穿透他的腹部,身體的兩側露着箭頭和箭尾。

  巴克又走了一百米,發現了桑頓那從道森買的駕轅的狗,正躺在路中央,已快斷氣了。巴克沒停下,他隐隐約約聽到一些聲音,時高時低。他匍匐着爬到營地邊,又看到漢斯死在那兒,全身布滿了帶羽毛的箭。同時,巴克向桦樹小屋前面望去,他立刻怒不可遏、情不自禁地大吼一聲,自己卻沒有意識到,這是他一生中,最後一次讓感情戰勝了理智和狡詐,這是因為他對桑頓的愛,讓他失去了理智。

  伊海特土人正圍着桦樹小屋的殘骸跳舞,突然聽見一聲極其可怕的怒吼,一匹從未見過的動物兇猛地向他們撲來,這正是巴克。他暴怒了,帶着毀滅的瘋狂,沖了過來。他第一個沖向最前面的人(伊海特人的首領),把他的喉嚨咬開了,皿立刻像噴泉一樣飛迸出來,巴克不去管他,轉身又咬開了第二個人的喉管。他在人群中撲來跳去,撕扯着,咬着,速度之快讓土人的箭都無法射中他。他們擠在一起,叫着,喊着,弓箭亂飛,可射中的不是巴克,而是他們自己。有一個年輕的獵手見巴克撲到空中,連忙擲出一根投槍,可巴克的速度太快了,那投槍沒紮到他,卻穿透了另一位獵手的身體,從後背露了出來。伊海特人大驚失色,他們從未遇到過這樣的猛獸,他們撒腿逃向森林,邊跑邊喊魔鬼來了。

  巴克此刻的确是魔鬼,他緊緊地追在他們身後,把那些跑得慢的一一咬倒在地,撕開他們的喉嚨,讓他們的皿慢慢流盡。這一天簡直就是伊海特人的末日,他們四散逃去,直到一星期後,殘餘的土人才聚集在一個低窪的山谷中,計算他們的損失。至于巴克,厭倦了追擊,返身回了營地,營地凄慘陰森。他發現了皮特,皮特死在了毯子裡,好像還沒醒便被殺了。桑頓拼命與敵人抗争,地上的痕迹依稀可見。巴克嗅着痕迹,來到一個深水溝。水溝旁趴着司科特,她的頭和前爪伸在水裡,為她的主人而死。溝裡的水充滿了淘金的污物,渾濁不堪,無法看到水裡的東西。巴克知道,桑頓就在下面,因為他的足迹到此就消失了,再無其他痕迹。

  巴克從早到晚站在水邊,或在營地四周走來走去。死亡,意味着終止,意味着從生活走出而永不返回。巴克知道這些,他明白桑頓死了,不會再出現了。巴克非常空虛,他空落落地,像是餓了,可食物卻填不飽它。當他站在土人的屍體前面沉思時,這種空虛的苦痛被暫時忘卻了,而感到一種發自内心的自豪——生平從未有過的驕傲。他殺了人,殺了一切動物中最崇高的動物,而且是在牙齒與棍子的法則下殺死的。他看着那屍體,充滿了好奇,他們就這樣被輕而易舉地殺死了。他們比愛斯基摩狗容易獵殺得多。倘若沒有弓箭,沒有長矛,沒有棍棒,他們簡直不堪一擊。由此,巴克再也不懼怕他們了,除非他們手中有武器。

  黑夜來臨,一輪滿月從樹頂高高升起,照在大地上,仿佛是昏暗的白天。守候在水邊沉思與悲痛的巴克,又感到了森林中一種新的不同于伊海特人的生命的騷動,他起身聆聽,遠處傳來一絲細細尖銳的嗥叫,叫聲越來越近,越來越大。巴克知道那是吸引他的另一個世界的聲音。他走到空地的中央聆聽,那誘人的許多音調的呼喚,比以前更有吸引力了,也更緊迫了。巴克決定順從。桑頓死了,他了無牽挂,人類和人類的要求已束縛不住他了。

  一群狼像伊海特人捕殺它們那樣,一路以麋鹿為食,從森林與河流處,侵入巴克的領土。他們擁入空地。在空地的中央,巴克兀然獨立,如巨石一般一動不動,等候他們的來臨。他站在那裡,那麼巨大,那麼沉寂。狼群驚呆了。他們呆在那裡,一時整個空地靜悄悄的,沒有一絲動靜。許久,一匹最勇猛的狼向巴克撲了過來,巴克稍微一移動,然後猛烈出擊,立刻咬斷了惡狼的脖子,然後又站定身子,一動不動,仿佛根本就沒動過。那受傷的狼在地上翻滾着,呻吟着。接着又有三隻狼先後沖了上來,可是即刻又一隻接一隻退了下來,身上、肩上和咽喉上,皿不斷地流着。

  狼群不耐煩了,整個圍了上來。他們急于撲倒對手,擠擠攘攘亂作一團。巴克以他那驚人的神速和機敏從容不迫地應付着。他後腿支着身體,轉來轉去又撲又咬,似乎四面出擊。但為了防止背後襲擊,不得不邊戰邊退,離開水溝,退到河床,一直到一個高高的河岸前面的直角處,這是桑頓為淘金而挖下的。這個拐角三面臨牆,巴克隻需對付上面的攻擊。

  他防禦自如,攻擊猛烈而殘酷。半小時後,狼群敗退了。他們有的趴在地上,擡着頭,豎着耳朵;有的站在遠處,緊盯着他;還有的到水溝邊去喝水。其中一隻又長又瘦的灰狼,小心地走上前來,表示出友好的态度。巴克認出那是先前曾和自己肩并肩奔跑了一天一夜的夥伴。他溫和地叫着,巴克也報以溫和的回聲,他們互相觸觸鼻子,嗅嗅對方。

  接着,一隻帶傷的老狼走上前來。巴克咧咧嘴,正要咆哮,可還是坐下來與他嗅嗅鼻子,于是老狼坐下,仰面對滿月發出一聲悠長的長嗥,其他的狼也坐下長嗥。此時,呼喚準确無誤地傳入他的耳朵,傳入他的心裡,這正是他想要的。巴克也坐下來嗥叫。随後他走出角落,狼群簇擁在他身後,半友好半野蠻地向他嗅着。那領頭的狼發出召集狼群的嗥叫聲,向森林跑去,群狼附和着,齊聲長嗥。巴克也長嗥,随後和他們肩并肩地跑向森林。

  巴克的故事,到此就結束了。可是過了幾年,伊海特土人就發現這一帶狼群的種族發生了變化。有些狼的頭上和嘴角,長着黃色的茸毛,兇前還有一條白色的花紋。但是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伊海特土人所說的妖狗,這妖狗常跑在狼群前面,異常兇猛、異常狡猾。他們非常懼怕這妖狗,因為他常常在嚴寒的冬天,偷襲他們的營地,搶他們的獵物,殺死他們的狗,襲擊他們的獵人。

  到了後來,傳說更離奇了,有的獵人離開營地後,再也回不來。即使屍體被找到,他的喉頭也已被咬斷,而在屍體周圍的地上,留有比任何狼的腳印更大的腳印。每年秋天,伊海特土人總要追捕麋鹿,但有一條山谷,他們從來不敢進,遠遠望見就止步。那是妖狗的領地。當深夜人們在火堆旁議論妖狗為何要選擇那個山谷時,有些女人不禁黯然淚下。

  但是每逢夏天,都出現一位伊海特土人不知道的訪客,他是一隻巨大的、皮毛光滑的狼。可他又與别的狼不同。他獨自穿過美麗的森林,來到林中的一片空地。這裡,有一堆黃色東西,從腐爛的鹿皮口袋裡露出來,又沉入土裡。然後那上面長滿了雜草,将那黃色的物體蓋住。他就在這裡沉思良久、良久。離開時,他發出一聲長長的哀号,深沉而悠遠。

  但他不總是一個。在漫漫的冬夜,狼群跟着他們的獵物來到這片谷地時,人們常常看到那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動物在蒼白的月光下,在閃爍的北極光下,率領狼群急馳着。他高高地聳立在夥伴之前,跳躍着,粗壯的喉嚨發出吼聲,唱着一首世界年輕時代的歌——狼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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