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1章 醉香樓被圍
被石凡一吓唬,宋徽宗也着急起來,猛然站起,“好,我立即傳旨,就由愛妃親自督辦此事,朕也會親自過問督辦。”
“謝陛下!”韋妃下床向着徽宗盈盈一禮,在她看來皇上這是為了自己好,很感動,而實際上徽宗也是為了他自己。
“可是封賞神醫的事……”
石凡擺擺手,“陛下不是要賞我三千兩黃金嗎?這黃金我要了,作為此事啟動銀兩,屆時要發動百姓們采集草藥才能制作美容膏,這金子就作為他們的酬勞,如果不夠你們再補充,至于官職就不必了,我不喜束縛,待此事完成我就要雲遊四方去了。”
“先生真乃得道高人,朕甚是佩服,可是不獎賞先生,朕實在是于心不忍……”
“别說了,陛下将此事做好就是對我最大的獎賞,否則天意震怒,就不是韋妃娘娘重病這麼簡單了。”石凡道。
“先生大義實在讓人佩服,就依先生,來人,擺下酒宴,朕要與先生共飲!”
石凡擺擺手,呵呵一笑,“皇帝陛下,時間緊迫呀。”
“朕明白,來人撞景陽鐘,升朝登殿。”
說完,他又看向一名太醫,“王太醫,由你來代朕陪先生用膳,莫要怠慢了,否則唯你是問。”
“是是,陛下放心,微臣一定盡心盡力!”王太醫誠惶誠恐,俨然将此事當成了莫大的榮耀。
徽宗一伸手,旁邊那被石凡打過的侍衛遞上了一枚金牌,徽宗将金牌遞給了石凡,笑道:“為方便商讨此事,朕賜先生金牌一枚,憑此金牌先生可以随意進出皇宮!”
“好吧,謝了!”石凡将金牌接了過來,以後肯定要過來查看進程,有金牌當然方便多了,他哪裡還會客氣。
前面朝堂響起了轟鳴的鐘聲,多半個汴梁城都聽的到,這是鐘聲在召集群臣上朝,完全是特事特辦了。這就是皇權,這就是效率。
時間不大,皇帝帶着韋妃,急急忙忙擺駕上朝去了,要親自布置此事。
這邊還是準備了豐盛的禦宴,由王太醫和太監宮娥伺候着,石凡在皇宮享受了一頓豐盛的皇家禦宴才被那名太監恭恭敬敬送出了皇宮。
知道李師師肯定在等消息,石凡并未回客棧,而是往醉香樓走了過來。
沒到門前,石凡便看到醉香樓外面竟然圍了一圈官兵,所有醉香樓的人隻需進不許出。
石凡頓時皺眉,怎麼回事?難道醉香樓犯事了?不過很快他就明白了怎麼回事,在一名管家模樣的人指揮下,幾個惡奴驅趕着李師師以及她的兩個丫鬟小翠和巧兒出了門牌樓,而在幾個惡奴的兇口都繡着一個大大的童字。
“童家的人?”石凡瞬間便明白了,有可能是童呈旗的事發了,對方應該是在調查這件事,而李師師可不就是這件事的當事人嗎,這些人抓完李師師估計就會抓自己。
事實上他猜的一點不差,童呈旗無故失蹤,能不引起童家人注意嗎?童貫這個人最高當上了當朝太師,也是家大業大權傾朝野的主,她雖然是宦官,為了彰顯地位卻是妻妾成群,不能生子,養子卻很多。
而那個童呈旗就是其養子之一,而且因為生的俊逸頗善迎合,深受童貫喜愛。童家稍微動點手段調查,便得到消息童呈旗消失前曾碰到過李師師,而李師師卻是和石凡在一起。
就因為石凡和李師師在一起,石凡雖然着急治療瘟疫給了他足夠的金子,還是被童呈旗嫉妒,以為在美人面前丢了面子,這才回府糾結了幾個奴才去殺石凡,結果卻被石凡反殺。
他們要調查童呈旗失蹤的原因,自然要從李師師開始,為了不授人把柄,同時彰顯童家的權勢,童大管家這才通知了官府,帶着官兵來協同緝拿李師師。
李師師明顯與他們争執過,被其推搡之下,發钗都已經有些散亂,倆小丫鬟哪家見過這等陣仗,吓的臉色蒼白,而一幫老鸨粉頭們站在牌樓内也是滿臉驚慌。
一幫被李師師美貌才藝所迷的才子站在遠處,雖然憤憤不平,卻沒人敢上前替李師師說話,誰敢輕易得罪童家。
“滾開!”
石凡走上前手一拂,幾個惡奴全飛了出去。
“公子!”李師師和兩個丫鬟都跑到了石凡身邊,巧兒更是緊張地緊緊抱住了石凡的胳膊。李師師雖然發钗顯得淩亂,卻依然端莊地站在了石凡身邊,俨然也是把他當成了靠山。
“好了巧兒沒事了。”石凡還摸了摸兩個小丫鬟的頭,倆丫鬟這才安靜下來。
“公子,他們在調查童呈旗的事,非說他的失蹤和公子有關。”李師師幽幽道,不愧是大宋名妓,她這樣做也是為了讓石凡心裡有數。
“知道了,他失蹤關我們什麼事。”石凡故意大聲道。
童大管家微微一愣,而後迅速反應過來,氣勢洶洶道:“你就是石凡?”
“是我如何?你們無故抓師師姑娘是何道理?”
“哼!”童大管家冷笑,“我家呈旗少爺失蹤,屍體已被發現,我懷疑少爺的死與你有關,還有李師師也難逃幹系,現在本管家要帶你回府接受調查,還不束手就擒嗎?”
“你們家狗少爺死了關老子屁事,你口口聲聲與我們有關,你有什麼證據?空口白牙就跟你回去調查,你童家難道比律法還大?”石凡冷笑,這種案子他們根本就不可能有證據,帶回童府,就是你沒罪,也會被活活打死,來這幾天汴梁的事他已經了解了個大概。
“你……”
童大管家一時語塞,平時驕橫跋扈慣了,哪裡想到有人敢頂撞他。
“不錯,我們童家就代表國法!”一個聲音霍然出現,衆人猛然回頭,卻見街道另一端緩緩走來一名四十多歲的威猛大漢。這聲音就是他發出的,雖然離得很遠,可是現場諸人卻聽的清清楚楚,足以說明此人是個練家子。
他初始尚在遠處,轉眼間已經到了跟前不遠處,可是給人的感覺,他明明走的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