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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利拜倫之刃(gl) 書自清 3784 2024-01-31 01:13

  腳上的軟底布鞋輕緩踩在石闆路上,夜風吹拂她随意挽在腦後的長發,寬松衣袍的衣袂也随風翻飛。少雲,中天之月灑下銀光,籠罩着她。多少年了,年過五旬的她,依舊美得如那月下仙子。

  “阿黎呢,帶我去見她。”打過招呼,第一句話,就是問牧黎在哪,仿佛根本不關心站在她身前的牧心,究竟這麼多年過得好還是不好。

  牧心微笑,沒有多說,率先在前帶路。姜思妍輕移蓮步,跟在她身後,手腕上的念珠陣陣作響。姜思桓卻并未跟上,歎了口氣,他轉身離開,決定給這“婦妻倆”一點私人空間。這對冤家,他這個做大哥的從她們還是少女時就從旁看着,看着她們一步一步走到如今這個地步,除了無奈,他真的找不到别的話去形容。

  牧心出生在商人之家,牧家是東南聯合商盟的重要一員,也算是商盟主席姜家的從屬分家。她的雙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把牧心送入姜家做記名弟子。姜家的武道天下聞名,治學之道也相當強,家中不知出過多少大學者,這些分家的家長,擠破了頭,就是為了去争那個每三年10個名額的記名弟子機會。

  牧心自幼聰慧,思維敏捷,身體能力也在同齡者中佼佼,不要說與她同一批進來的記名弟子,即便當時姜家本家幾個開始入學習武的嫡系子弟,也少有能比過她的。大概在牧心15歲那年,當時本家組織了一場文武大考,牧心絕佳的成績讓當時的老家主,也就是姜思桓的父親青眼相待,破天荒點她做親傳弟子,地位甚至比嫡系子弟還要高出一點。

  而姜思桓作為老家主的長子,不知多少次被父親訓斥不如牧心,不成大器。無論他如何努力,父親的眼裡似乎隻有這個出色的女孩。身為長子,身上肩負着挑起整個龐大姜家的重擔,相比之下,姜思桓兩個妹妹的童年和少女時期就過得相當開心快樂了。

  姜思妍、姜思婉,這對姐妹花天生麗質,又受到良好的教育,初長成時,就引發了上流社會的廣泛關注。三妹姜思婉自幼性子倔強,我行我素,因為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所有人都寵着她,養成了嬌慣的小姐脾氣。她個性開朗,喜歡社交,少女時期一片嬌憨可愛,和誰都能聊起來。到了二十來歲,這種特質就成了一種難以言說的妩媚,體現出緻命的吸引力。她未來的遭遇,其實與她的性格脾氣有很大的關聯。

  相比三妹的出挑,二妹姜思妍似乎顯得低調很多,社交圈内甚少能看到她出現。這姐妹倆雖然總是被放在一起提及,但性格思想卻是南轅北轍。姜思妍性子沉靜,自幼喜好看書練琴,将将十歲,就已經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十五六歲,芳華綻放,便是世家大小姐的華貴氣度,外人看來,略有些高冷,難以接近。她天生體弱,對習武也不感興趣,不過她在文化上的造詣,也足以彌補遺憾。

  老家主,是想讓她繼承家業,成為下一代家主的。長子不出挑,長女卻相當出色,雖然為人處事上還需打磨,但假以時日,定然能擔起這個重責。不過可惜的是,姜家到底是以武道立足,武道是根基本源,不懂武,想要當好家主,難以服人。老家主傷透腦筋,思考良久,最後将目光轉到了文武出衆的牧心身上。

  若是,能讓牧心入贅,與姜思妍成婚,必然能輔佐姜思妍繼承姜家。到時候,姜家一定能邁入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憑這兩個人的能力,老家主仿佛看到了姜家再上一層樓的繁華景象。

  不過,到底是寵女兒的,老家主沒有擅自做決定,而是想讓兩個孩子先相處一段時間,看合不合适。

  這一嘗試,卻走偏了方向。這兩個孩子,别說産生什麼感情了,反倒是彼此較起勁來。姜思妍骨子裡是孤傲的,她不服牧心。牧心雖然是個笑容溫暖,終日開朗和善的少年,卻不知為何就和姜大小姐杠上了。她也不用武力欺負姜思妍,隻是在文事上和她競争。每天,都能聽到這倆孩子争論不休的聲音。

  這樣的情形持續了幾年,16歲,牧心出去服兵役了。姜思妍因為體弱,姜家走關系,捐了一筆款,便免了兵役,兩個孩子短暫分開。牧心服兵役兩年,之後做職業軍人大概三年時光,21歲,正是事業上升的關鍵時期,不知為何毅然決然退伍,回了姜家。

  回姜家當天晚上,牧心喝醉了,而且是在姜思妍的房裡過的夜。第二天早上,她就拉着姜思妍站在了老家主的面前,兩個孩子紅着臉向老家主請求結婚。

  老家主本以為這事都沒希望了,正犯愁呢,聽聞後簡直欣喜若狂,馬不停蹄地籌備婚禮。于是,這兩冤家孩子,便結為了婚侶。

  婚後的生活是相當幸福的,自打結婚,老家主就開始慢慢地将姜家的諸多事務一點一點轉移給兩人去做。後來兩人唯一的孩子也出生了,起名姜牧黎。“黎”字來源于姜思妍自幼生活的“曦明院”,晨曦黎明的意思,希望這個孩子能成為曙光和希望。

  可是幸福的生活,卻在姜牧黎7歲時,戛然而止。一家三口去了一趟蓋亞,從此以後,姜思桓再沒見到過“妹夫”和小侄女,回來的,隻有心如死灰的妹妹姜思妍。姜思妍說,她這輩子都不會原諒牧心,她恨她入骨。能讓向來平和恬然的妹妹說出這樣的話,可想而知牧心做出了多麼讓她傷心的事情。

  從此以後,粗茶淡飯,青燈古佛,他那風華絕代的妹妹,就這樣把自己隔絕到了塵世之外,仿佛從來不存在。

  老家主急得生了重病,沒能熬過去,病逝了。這個家,轉了好幾道彎,最終還是壓在了他這個長子的肩頭。

  算算日子,快要十八年了,牧心信守承諾,将闊别多少年的侄女兒姜牧黎帶回了姜家。可這個可憐的孩子,卻什麼也不記得了。他知道,妹妹定然接受不了姜牧黎失憶的事情,于是幹脆在酒水裡下了強力的安眠藥,讓她熟睡,也好過直接見面所帶來的巨大沖擊。

  所以當姜思妍跟着牧心來到牧黎的床邊時,看到的就是十七年未見的女兒一身酒氣,正在熟睡的模樣。

  屋内沒開燈,姜思妍站在床榻邊,借着月光将牧黎仔細打量,一寸寸一分分,目光柔和慈愛。這孩子,頭發怎麼這麼短,讓她想起了孩子6歲的時候,自己已讓她養了一頭烏黑的長發,女兒的發質遺傳她,天生就好。可是因為調皮,鑽到鑄兵閣裡玩,長發被滾燙的鐵水燙得變了形,差一點就要傷到皮膚。沒有辦法,她忍痛将女兒的頭發剪成了短短的運動頭,就像現在這樣。

  姜思妍坐在床邊,擡起手,溫柔地撫摸過牧黎的面頰。

  她長高了,站起來,怕是要比自己還要高,再不是那小小軟軟的小家夥了;再不會跟在自己身後,喊着“媽媽,要抱抱”了;再不會站在自己面前,背着手小大人似的背唐詩了;再不會正襟危坐,一本正經地說着“救濟蒼生,舍我其誰;我輩兒女,衆志成城”的幼稚夢想了......

  我的孩子,怎麼眨眼間...就長這麼大了...媽媽還沒...還沒好好看看你......

  淚水從姜思妍的眼角滑落,撲簌簌,洶湧難抑。她靜谧地哭泣,不言不語,輕微的抽泣聲,仿佛被放大了無數倍,重鞭一般一下一下抽在身後牧心的心頭。牧心抿唇,強忍淚意,眼眶早已通紅。

  “她...”牧心艱難張口,聲音沙啞。她清了清嗓子,喉頭哽咽,“她把我們都忘了,她什麼都不記得了...”

  良久,姜思妍都未說話。牧心僵立在原地,看着那夜色中的白色身影,心口抽痛難忍,終是低頭,滑下淚來。

  “所以你們灌醉了她,不讓我和她直接見面......我知道的,她大約是不記得我了,否則我的女兒,怎麼可能這麼多年,都不回來看看她的媽媽?”姜思妍的聲音聽起來異常的冷靜,除了帶着鼻音,竟透着一種讓人心顫的絕望,她握緊了牧黎的手,道:

  “你帶她回來,卻又不讓我與她見面,我明白的,你又要把她帶走,是吧。這許多年,你依舊沒有任何長進。牧心,枉你名‘心’,你的心呢?我姜思妍看錯了人,當年我怎麼沒想到,你竟是這樣一個冷皿無情之人。”

  牧心深吸一口氣,她沒有做任何的解釋,隻道:

  “我們...很快就要遠征中歐,此去千山萬水,兇險難測。”

  姜思妍猛然回頭,憤恨地斜睨着牧心,咬牙切齒道:

  “所以你特意帶她來辭行?!是怕若有個意外,從此以後天人永隔,所以臨行辭别,當做永别嗎?”

  牧心緩緩閉上眼,沒有回答。

  “牧心,你究竟要折磨我到幾時?!”她帶着哭腔,滿是悲怒。

  牧心壓抑着翻滾的情緒,渾身都在輕微地顫抖。她死死咬牙,依舊不發一言。

  室内陷入難捱的沉默,夜色似乎越發墨黑起來,緩緩将屋内兩人吞沒。她們距離不過三四米,卻仿佛隔着數億光年。十七載光陰,多少日日夜夜。她們為了各自的信仰和信念,背道而馳,各自經曆這段難熬的歲月,到如今,情感消磨,卻比陌生人還不如。

  “十七年...”牧心終于沙啞着嗓音開口,“我曾經答應過你,十七年後,會帶她回來,我做到了。七個月,七個月後,我會帶着她完完整整地歸來,到時候,再不會讓你們分開。我從不食言。”

  “我要你的承諾,有什麼用...”姜思妍仿佛失了魂魄,喃喃重複道,“有什麼用......”

  夜更深了,天際即将破曉,黎明的微光掙脫暗夜的束縛,緩緩爬上東方。她們靜悄悄來,靜悄悄走,屋内,隻剩下熟睡的牧黎,好似什麼都不知道,什麼也不懂,什麼也不記得。

  黎明的光輝緩緩照亮了床頭,牧黎慢慢睜開了眼,積蓄許久的淚水失去阻擋,瞬間滑落眼角,穿過耳畔,入了發鬓。

  大夢一場,破曉夢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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