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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任務

風鸢 我是曹甯 2787 2024-01-31 01:13

  别看李安長相有些傻,但他的心不傻。

  當他發現共黨已經逃走了,就知道事情不利于他了。

  如果抓住了共黨,徐恩曾可能不會計較自己,畢竟有功。

  可現在共黨逃了,那徐恩曾就會新帳舊帳一起算。

  所以,在丁默邨與上校帶着人去抓共黨時,他便溜了。

  他還有一個懷疑,所以他要去證實一下。

  于是,他便攔了一輛黃包車,向着洪波的住處跑去。

  等到趕到了地方,李安發現洪波正坐在沙發上品茶呢。

  “這麼晚了,你怎麼跑來了?剛才敲門,我還以為警察呢。”洪波瞪大眼睛看着李安。

  李安心中的一塊石頭終于落地了,洪波在家。

  但是,洪波在等他說話呢!所以,他便将情況告訴了洪波。

  洪波一聽,看了看手表:“半小時後,有一趟船去上海,我現在開車送你去碼頭。要是讓徐恩曾知道你回了南京,全城會抓你的。”

  李安也慌了,向外跑去,徐恩曾在南京有多大的勢力他知道。

  洪波開車将李安送上了碼頭,洪波親自去給他買了一張船票。

  回到了車内,洪波又掏出了五百法币遞給李安:“我身上隻剩這多錢了,你将這錢帶給組長。能周濟兩個月。”

  李安收了錢,拍了洪波的手:“大恩不言謝,他日必報。”

  直到李安所坐的船離開了碼頭,洪波才回到了家中。

  今天他特别高興,因為他救了三号,那可是他心目中的偉人。

  帶着興奮的心情,洪波漸漸地進入了夢鄉。

  三天後,洪波去吃飯時,看到了南京報上的一份尋人啟事。

  買了一份報紙,洪波回到了暗室裡,給影佐發了一份電報。

  原來是影佐在報紙上發了緊急通知,讓他聯系影佐。

  很快,影佐給洪波發了一份電報,告訴洪波兩件事。

  第一件事:影佐已正式走馬上任梅機關機關長。而洪波的歸屬已經調到了梅機關,少佐情報員。

  第二件事:影佐給了洪波一個任務,救出現在關在南京警察局監獄的一個皇軍的重要人物。

  日本人不能出面,所以,影佐讓洪波一定想辦法救出來。

  洪波将電報紙燒掉後,點上了一支煙,望着窗外。

  三天後,洪波收到了影佐派人送來的資料,主要是被救者現在的公開名字還有照片。

  另外,還有洪波與其接頭時,所确認的暗号。

  原來這個人是影佐上司的一個親戚,地質學家。他來中國堪探地質情報,被抓,因他沒有說出身份,所以當作盜墓者抓了起來。

  這日本人也太奇怪了,盜墓!與他的身份不相符。

  想破了腦袋的洪波,決定不想了,去回味茶樓喝茶。

  他開車來到了茶樓,發現這裡被封鎖了,一大幫警察在外面。

  “走開!今天回味茶樓被包場了。”一個警察過來趕人。

  洪波聽後,便打開車門,準備上車離開。

  “等一等!”警察喊了起來,一聽喊聲,其他的警察馬上将槍對準了洪波的車子,主要是對人。

  “警官!茶樓包了我去别一家,來喝茶不犯法吧?”洪波說道。

  警察來到了洪波面前:“洪大少,不認識我了?”

  洪波一看,笑了:“是你啊?為什麼每次見你面,你總要吓我?”

  原來這警察就是上次帶信救李安的人。

  警察接過了洪波遞來的一包煙,抽出了一根,剩下的全丢給一個警察:“我朋友,請大家抽煙。”

  衆警察笑着将煙分了,還有幾個人沒拿到的,向洪波招招手。

  洪波又拿出一包:“就剩一包,我得先點上一支。”

  說完将剩下的煙丢了過去,然後自己點上煙。

  洪波吸了一口煙,指着茶樓:“是誰比我還牛逼,包了茶樓?”

  這警察是個警長,他笑着說:“孔二小姐在這請人喝茶。”

  洪波好奇的問:“請男的還是請女的?”

  “女的!一個唱戲的名角。”警長說道。

  洪波笑着說:“怎麼時候下班?我請你喝酒。”

  警長一聽喝酒,眉開眼笑:“下午六點後,去哪兒?”

  “我家前面一裡路的那個酒樓知道嗎。”洪波鑽進了車内。

  “知道!我六點二十分到。”警長說道。

  洪波揮揮手,開着車子離開了,回去了家中。

  他不想喝茶去清醒大腦來想辦法,因為他已經有辦法了。

  辦法就在這個警長的身上,有縫的雞蛋就好說了。

  到了下午六點十分,洪波開着車子去了酒樓。

  想不到警長已經來了,一見面就說:“你請客怎麼不先到?”

  洪波看了他一眼:“你要是一個女的,我肯定提前半小時。”

  兩人哈哈一笑,進入了樓上的包間,坐了下來。

  酒樓的老闆認識洪波,跑了過來:“公子,今天你怎麼不讓我們送到你家裡去吃?”

  洪波指着警長說:“請朋友吃飯!老闆,我就不點菜了,将你們店最拿手的幾個菜擺出來。”

  老闆急忙給兩人倒上茶,然後跑下去下單了。

  洪波與警長喝起茶,吹起牛來,洪波吹警長聽。

  說到了洪波花錢如流水,警長問:“那個搶了十元錢的人呢?”

  “給了他三百元錢,讓他滾回上海去了。”洪波說。

  聽得警長口水都出來了,三百元,他一年多的薪水。

  “洪公子,能不能幫我也賺點錢?”警長問。

  “你們警察靠什麼賺錢?”洪波歪歪嘴,但是馬上想到了一個事:“有強盜頭子沒?交給我,我讓他将山寨的财寶拿出來。”

  警長搖搖頭:“強盜頭子沒有,流氓頭子倒是有一個。”

  “流氓頭子是花錢的,強盜頭子是存錢的。知道嗎?”

  警長想了想,突然一拍大腿:“有一個人可能有錢。”

  “什麼人?”洪波猜到了警長要入戲了。

  “一個盜墓的!”警長看着洪波,擔心他又說不行。

  洪波丢給警長一支煙,自己續了一根煙:“如果是老盜墓的,應該有錢,新人沒錢。”

  警長忙說:“肯定是老盜墓的,他有四十多歲了。”

  洪波一聽,喜笑顔開:“他犯了什麼罪啊?不會是通共吧?”

  警長笑了:“通共的人都送去了特務處中統這些地方去了。我們警察局裡,就是一般的刑事犯罪。”

  “那他的罪重不重?”洪波又問道。

  警長搖頭:“他盜一個富人的墓,沒挖開就被抓了。未遂。”

  “草!那就是無罪了。無罪了,你們還關他幹什麼?”

  警長輕聲的說:“那富人買通了當官的,當官的給我們發話了,所以我們不敢放人,反正就一份牢飯呗。”

  洪波點頭:“這個肥羊不錯,我們就從他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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