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一月滅大理
童大力一邊派人去追消失的火器部隊,一面跟朝廷報捷!同時還要處理這幾萬俘虜,等到三天之後童大力安置好俘虜的時候,受到消息火器部隊已經攻下大理建昌府。
童大力有點發愣了,怎麼會這麼快,連忙派人去接收啊,這打都打下來了,功勞都擺在面前了不能不要是吧!所以童大力又慌忙組織兵力往建昌府出發。
五天之後童大力來到建昌府城,依舊隻見到一千守城部隊,其他部隊不知道哪去了,童大力也沒有辦法在建昌組織防禦,修補被火器部隊炸毀的城牆。
兩天之後,火器部隊派來信使,三天前已經占領會川府,請求童大力派人接收,童大力一問對方打下會川府又跑了,童大力現在成了接收專員了,但是童大力找不到人也沒有辦法。又慌忙去接收會川。
十天連下兩城,這速度也是沒誰了,童大力都不知道自己是應該高興還是應該生氣了,這可是實打實的功勞,童大力隻有一邊報功請賞,一邊期待這隻火器部隊别出什麼幺蛾子。
好在東京支援來的兩個師的新火器部隊已經過了興元府,往利州方向來了,預計再有二十多天就能到達雅州,童大力一想,部隊他現在在會州府呢!這從雅州到惠州怎麼也得半個月,這支援部隊還要一個多月才能到達呢!
正當童大力期盼的時候,火器部隊的報功人員又到了,表示部隊已經打下弄洞府,請求童大力前去接受,童大力是真的傻眼了,因為他就是反應在遲鈍也知道這火器部隊是直奔大理城而去的!
一千不是說軍官們想不起來,而是覺得火器部隊應給不會這麼二,四五萬人就敢往人家首都去,這不是去打仗,這是去找死啊!
現在火器部隊真的這麼幹了,大家又傻眼了,這種局面到底是跟還是不跟呢?跟吧?這到了弄洞就是大理腹地了,很容易被包圍,離自己最近的救援部隊可是還要一個多月才能趕到呢!這要是被圍在那邊,鬼知道能不能守一個多月。
再說萬一增援部隊沒有能力解圍呢?那自己豈不是要壯烈殉國了?最後大家激烈讨論之後決定不跟!但是放着占領的空城不能不要啊,童大力又不傻,雖然說他不敢去,但是不代表他不敢讓别人去。
既然沒有人願意主動請命,童大力直接點将将兩名帶兵兩萬去防守弄洞府,順便做好随時接應火器部隊後撤的任務,這五萬火器部隊可是童大力的命根子,能救回來童大力還是願意下力氣的。
而童大力自己就守在會川府,準備随時撤回大宋,一邊算着日子盼着增援趕快到來,五日後正當童大力焦急等待的時候,傳令兵來報:“報!”
“快說!增援部隊到哪了?”童大力連忙問道。
“……”傳令兵有點懵了,連忙說道:“回将軍,小的不知道。”
童大力暗道自己太緊張了,傳令兵也不一定都是來報告增援消息的啊,連忙問道:“那你來報告什麼的?快說!”
“回禀将軍,栾正将軍命小的來報,已經成功占領大理城,活捉大理國君段譽一幹人等,請求下一步方略”傳令兵快速的說道。
童大力大怒:“這個狗日的栾正!終于有消息了,等等,你說什麼?在說一遍!”
“回禀将軍,栾正将軍命小的來報,已經成功占領大理城,活捉大理國君段譽一幹人等,請求下一步方略”傳令兵快速的說道。
童大力聽罷一屁股坐回椅子上,什麼?打下大理城了?還活捉了對方的皇帝?童大力有點接受不了,怎麼打着打着就把人家的國家給滅了?
童大力有點蒙圈了,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才好,這仗打到這個時候,是不是就該結束了?既然決定不好,童大力慌忙往東京報告,這樣的消息還是交給上面的大佬來處理吧。
至于增援栾正?真的不用,他手裡現在已經是童大力最精銳部隊的全部了,而且是最多的,五萬人防禦大理城綽綽有餘,根本不用增援,隻需要送補給就成。
不對!童大力猛然想起來,那裡是大理國都啊,要什麼補給!那裡面有錢啊!有國庫!有内庫!還有皇宮啊!童大力也顧不得前線危險了,帶上僅有的兩千騎兵,立刻要去大理城。
童大力還沒跑到大理城,張三就已經接到了大理城北攻占的消息,張三對此沒有什麼感覺,至于段譽這個人呢,張三數年前就确認過,人家是正經皇帝,不是練六脈神劍那個,準确的說,金老爺子是用了人家的名字。
而且段譽也不會什麼指啊,劍啊的什麼的,但是據情報部說,老婆确是很漂亮!張三覺得這都是廢話,人家是國王,有個漂亮的老婆有啥奇怪的。
到是戰略目标順利實現張三還是挺滿意的,接下來就是如何引誘大宋直接占領大理了,讓大宋産生貪欲的方法很簡單,那就是有足夠的好處,把大理的各項收入,還有礦場一列舉,由不得這些貪官污吏不動心。
還有就是大談西南穩定的意義,有了大理,整個西南的穩定都簡單很多,應為雲貴多山,隻有少數地方有大塊适合耕種的土地,這些土地又都在大理手裡。
所以占領了大理以後西南的後勤補給就不用長距離從四川運輸,節省了人力物力,方正就是忽悠這大宋占領大理,當然,要是大宋在不上道,也沒有什麼關系。
有了這次快速消滅大理的例子,下一次在出兵的時候,大宋就有了信心和參照,到時候哪怕借道,大理有了上次被滅的例子也是不敢不從。
這種快速突襲閃電戰的古代版,并不是張三的發明,而是被草原民族玩爛的招數,有了這次的經驗對于張三也是有很大的啟發,至少證明張三的騎馬步兵,快速反應部隊的構想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