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一曦記得以前聽說過一件事,一個朋友好幾年沒關心政治了,有一天突然考試,時政題裡面,他幾乎都不會,寫了一些萬金油的話,領導嘛,把在台上的大佬輪流填,問答題嘛,把臨上場背的那一段最近老大的談話抄了一遍又一遍,事後他得意洋洋地說,“哪怕全不對嘛,改卷的老師也不敢打叉,肯定會給個一兩分的。
”
說起來真是無恥,聽說那次他的成績還合格了。
不過人家能這樣子,也是一種本事,做為反方三辯四辯,他們倆毫不吝啬地為這位正方一辯熱烈鼓掌。
正方一辯也頻頻鞠躬,他對自己的開門紅或者說是下馬威的效果也十分滿意。
李軍教授等掌聲稍歇,方開口,“下面我們來聽聽反方一辯宋麗麗律師是如何破題立論的,時間也是三分鐘,請。
”
宋大律師深吸一口氣,兇前波濤洶湧,氣壯山河般站了起來,然後尖聲道:“領導們、評委老師們、各位同行們,正方一辯的論點十分明确,不得不說……”
台下一片懵懂,全都聽愣了。
你個一辯開宗明義确立論點就行了,贊揚對方個毛啊?
顯示你個大度量呀,法律上誰不知道對方的論點是大多數人同意的觀點,不然怎麼會寫在正方上,你同意也不用公開表示呀。
商洛宇千年不變的臉上終于有點裂縫,心裡這個後悔啊。
當時他覺得相比黃一曦,康明揚的思想活潑,靈活應變來說,宋麗麗的表現有些呆闆,便普通話很是标準,所以把宋麗麗安排在第一辯的位置上,不求她有功,但求無過。
沒想到一開場,她就叛變呀,這還沒真正開始呢,就要崩盤啊這是?
商洛宇三人面面相觑,要是現場有條地縫,會毫不猶豫地鑽進去!
還好宋麗麗不是沒眼色的,她原本以為,先表揚一下對方再呈述自己觀點更能加深大家的印象,顯示已方的大度,可現在,後果好象HOLD不住。
宋麗麗趕緊往回圓,“是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不容侵犯,但是,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受賄罪的構成不僅要求,還必須存在向他人索取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為。
本案中,張三既不具備權錢交易的主觀故意,亦不存在以權換錢的客觀行為,根據刑法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張三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理由如下:張三不具備受賄罪的主觀要件。
受賄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體現為行為人能夠認識到自己收受财物與其職務便利具有對價關系。
本案中張三的主觀态度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王五提出請托前,張三隻是建議李四收,到底收不收,李四說了算。
第二階段,王五提出請托後,張三立馬表明:“你去用,我不要!
”無論是哪個階段,張三都不存在收受他人财物的主觀故意……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張三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
還好還好,宋麗麗後來的陳述雖不出彩,但也中規中矩,黃一曦等人放松下來,尤其是康明揚,已經拿紙在擦汗了,他感覺比自己上去發言還累。